SPS通报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5日
内容简述: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拟议法规,要求制造、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受、保存或进口食品的国内人员及某些制造、加工、包装、或保存用于在美国消费的人类或动物食品的国外企业建立和保存记录。这类记录应指明食品的上一直接供货方及下一直接受货方。该法规最终文本执行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第306节的规定,它要求FDA于 2003年12月12日 前实施有关制定和建立记录要求的最终法规。建立和保存记录的要求是通过在追踪调查中向FDA提供所有食品的上一直接供货方及下一直接受货方的信息,使FDA能够对美国食品供应的威胁或实际的恐怖打击和其他与食品相关的紧急事件迅速反应的手段之一。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这类信息将有助于FDA确定事件的原由和起因。此外,记录所含信息还可使FDA 查找和通知可受疫病爆发影响的相关食品接受人。本拟议法规公布后,FDA将提供60天的评议期。FDA将在制定说明建立和保存记录要求的最终法规同时,考虑这些评议。FDA计划于2003年12月12日公布最终法规。
涉及产品:
除属美国农业部专门管理的肉类、家禽及蛋类产品外,在美国用于人类消费的食品和用于动物消费的某种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4日
内容简述: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拟议法规,规定了扣留食品货物的程序,如果FDA的官员或有资格的雇员掌握了表明该食品对人类或动物构成危害健康或造成死亡威胁的确焀证据或信息。该法规最终文本执行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第303节的规定,批准采取行政扣留措施,并要求对扣留的易腐烂食品迅速采取某些强制措施制定法规程序。该扣留措施是通过批准FDA扣留对严重威胁人类或动物健康或造成死亡的食品,使FDA能够对有关食品供应的威胁或实际的恐怖打击迅速做出反应的手段之一。该类食品的扣留期为30天,以使FDA开始执行司法没收行动或强制禁令。自公布该拟议法规后,FDA将提供60天的评议期。FDA将在制定说明该行政扣留最终程序的最终法规时,考虑这些评议。FDA计划于2003年12月12日前公布最终法规。
涉及产品:
除属美国农业部专门管理的肉类、家禽及蛋类产品外,用于在美国消费的人与动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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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勘误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内容简述:
亚胺菌(Kresoxim-methyl)在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中注册为一种控制苹果果痂及白粉病的杀真菌剂。根据食品药物法对由于在加舀大和其它国家使用亚胺菌(Kresoxim-methyl)而产生的亚胺菌(Kresoxim-methyl)代谢物的残留规定了以下最大残留限量:葡萄干:1.5 p.p.m;葡萄:1.0 p.p.m;苹果:0.5 p.p.m.;及苹果汁和美州山核桃:0.15 p.p.m.。所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还包含源自用经亚胺菌(Kresoxim-methyl)处理的农作物饲养的动物制成的食品中的残留物,牛、山羊、猪、马和绵羊的肉及肉类副产品为:0.03 p.p.m, 乳类0.004p.p.m。食品药物法规第B.15.002 (1)小段对其它食品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p.p.m.。该法规修订草案对山楂、枇杷、夏花山楂、东方梨、梨汁、梨和温柏内的亚胺菌(Kresoxim-methyl)和其代谢物的残留物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以允许含该残留物的食品进口和出售:PMRA经对所有现有数据的审核后确定,当亚胺菌(Kresoxim-methyl),包括其代谢物在山楂、枇杷、mayhaws、近东梨、梨和温柏内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p.p.m.,在梨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5p.p.m时,不会对大众健康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涉及产品:
亚胺菌(Kresoxim-methyl) (ICS: 65.100.30, 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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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署正在修订法规,准许按照规定了其用途的特性或成分标准,在肉类及家禽产品的生产中使用任何安全和适当的结合剂或抗菌剂。 使用这些成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或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或条件。该最终规定将为各企业在制定肉类和家禽产品法规时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涉及产品:
按照特性或成分标准在肉类和家禽产品中使用的任何安全和适当的结合剂或抗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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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内容简述:
噁醚唑(Difenoconazole)在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中注册为一种杀菌剂,作为一种种子处理方式,控制种子斑枯病、秧苗枯萎病(种子和土壤镰刀菌引起的)、一般性种子腐烂病(青霉菌和曲霉菌引起的)、暗黑穗病、假脱落黑穗病、镰刀菌猝倒病菌及抑制一般性烂根病(Cochliobolus spp.)、冠部镰刀菌腐烂病、镰刀菌根部腐烂病及小麦全蚀病。食品药物法规定对在小麦中使用噁醚唑(Difenoconazole)产生的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为:0.1 p.p.m。所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还包含源自用经噁醚唑(Difenoconazole)处理的农作物饲养的动物制成的食品中的残留物,蛋类及牛、山羊、猪、家禽及绵羊的肉及肉类副产品为:0.05 p.p.m;乳类为:0.01p.p.m。食品药物法规第B.15.002 (1)小段对其它食品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p.p.m.加舀大健康部有害生物管理协调署(PMRA)最近批准了一项修订噁醚唑(Difenoconazole)的申请。准许用它作为种子处理手段来控制种子斑枯病、秧苗枯萎病、一般性种子腐烂病、暗黑穗病、假脱落黑穗病、猝倒病菌及抑制一般性烂根病(Cochliobolus spp.)、冠部镰刀菌腐烂病、镰刀菌根部腐烂病及大麦、油菜籽和芥菜全蚀病。该法规修订草案对大麦、油菜籽和芥菜中使用噁醚唑(Difenoconazole)产生的残留物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以允许含该残留物的食品进口和出售。PMRA经对所有现有数据审核后确定,当噁醚唑(Difenoconazole)的残留物,包括其代谢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在芥菜内为:0.05 p.p.m.;油菜籽内为:0.03 p.p.m.;大麦内为:0.01 p.p.m.时,不会对大众健康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该法规修订草案还对噁醚唑(Difenoconazole)的化学名称进行了修改,以便与国际术语公约相一致。
涉及产品:
噁醚唑(Difenoconazole) (ICS: 65.100.30, 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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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内容简述:
草甘膦(Glyphosate)在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中注册为一种除草剂,作为萌前及收获前处理手段来控制各种农作物中一年生及多年生的杂草及阔叶草。食品药物法规定了草甘膦(Glyphosate)残留物,包括其代谢物—Aminomethylphosphonic acid (AMPA)的最大残留限量:燕麦片(面粉除外): 35 p.p.m;大豆: 20 p.p.m;大麦和小麦(面粉除外): 15 p.p.m;大麦及油菜籽(canola): 10 p.p.m.;豌豆和小麦: 5 p.p.m.;豆类及小扁豆: 4 p.p.m.;玉米及亚麻: 3 p.p.m.;芦笋: 0.5 p.p.m.所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还包含源自用经草甘膦(Glyphosate)处理的农作物饲养的动物制成的食品中的残留物,其中牛、山羊、猪、家禽和绵羊的肾为:2 p.p.m.,牛、山羊、猪、家禽和绵羊的肝为0.2p.p.m。食品药物法规第B.15.002 (1)小段对其它食品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p.p.m.。该法规修订草案提高了甜菜内草甘膦(Glyphosate)残留物,包括其AMPA代谢物的最大残留限量,以允许含该残留物的食品进口和出售。PMRA经过对所有现有数据的评审后确定,草甘膦(Glyphosate),包括其代谢物AMPA在甜菜内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 p.p.m.时,不会对大众健康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涉及产品:
草甘膦(Glyphosate) (ICS: 65.100.20, 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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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9日
内容简述:
修订有关防止梨火疫病菌(Erwinia amylovora (Burr.) Winsl. et al)传入欧共体并在欧共体内扩散,尤其是传入在欧共体内被视作该有害生物“保护区”的地区并在该地区扩散的现行规定。这些修订的法规涉及到各成员国和向欧共体出口相关寄主植物的国家的利益。
涉及产品:
导致梨火疫病病菌(Erwinia amylovora (Burr.) Winsl. et al)的寄主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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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韩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8日
内容简述:
消毒品活性物质清单:醋酸、氯化铵等; 惰性物质:直接食品添加剂等
涉及产品:
食品接触面的消毒杀菌剂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8日
内容简述:
根据有害物控制产品法,加舀大健康部有害物管理协调署批准了有害物控制产品(杀虫剂) — 异丙甲草胺 (S-metolachlor) 的再注册的申请,该杀虫剂作为种植前搭配采用的一种前期应急处理或早期预前应急处理手段,控制不同农作物中一种一年生草本植物及某些阔叶草的生长。以便含这些残留物的食品得以出售,该拟定的协调性修订根据食品药物法对用于苹果、杏、樱桃、玉米、干豆、菜豆、桃/胡桃、梨、豌豆、李子、马铃薯、芜菁甘蓝、食荚菜豆、大豆、甜菜及番茄产生的异丙甲草胺残留物及代谢物的规定,而制定的最高残留限量。 该修订还对蛋类品、牛肾、牛及家禽肝脏,牛、山羊、猪、家禽和绵羊肉及乳类品制定了最高残留限量,以适用于异丙甲草胺处理的农作物饲养的牲畜派生食品内的残留物。通过对所有可用数据的核实,PMRA确定了异丙甲草胺及其代谢物在以下农作物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干豆、菜豆、豌豆及食荚菜豆:0.3 p.p.m;牛肾、马铃薯及大豆:0.2 p.p.m.;苹果、杏、樱桃、玉米、桃/胡桃、梨、李子、芜菁甘蓝、甜菜及番茄:0.1 p.p.m.;牛及家禽肝脏:0.05 p.p.m.;蛋类、牛、山羊、猪、家禽和绵羊肉及乳类品:0.02 p.p.m。上述含量标准对大众没有过分的健康危险。
涉及产品:
异丙甲草胺 (S-metolachlor) (ICS: 65.100, 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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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罗马尼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7日
内容简述:
为支持委员会关于蛋类产品生产和上市的卫生及健康条件的第89/437/EEC决定,作为对欧共体继存原则(acquis communautaire)的转化,罗马尼亚执行该欧共体决定。
涉及产品:
蛋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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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6日
内容简述:
1. 将鹿、绵羊和山羊纳入饲料安全保障及质量改进法管制的“牲畜,等”范围内; 2. 标签注明“牛饲料”的牛饲料,允许用于饲养鹿、绵羊和山羊; 3. 对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成分、制造及使用等标准,其对牛的禁止事项及相关责任也适用于鹿、绵羊和山羊;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鹿、绵羊和/或山羊饲料与牛饲料相同,必须不得含肉骨粉等。 2. 为防止鹿、绵羊和/或山羊饲料在生产中受污染,其生产线必须是单独的。 3. 鹿、绵羊和/或山羊饲料与牛饲料相同,必须单独存放在分开的集装箱内。 4. 对于经认证的血粉、经认证的鸡粉、经认证的源自鱼类及壳类动物的蛋白质以及由这些物质制造或含有这些物质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将该饲料用于牛、鹿、绵羊及/或山羊。(对这些牲畜使用该饲料会受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鹿、绵羊和/或山羊饲料及饲料原料混合保存。
涉及产品:
鹿、绵羊和/或山羊饲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6日
内容简述: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重新启动1996年7月9日公布于联邦纪事(61 FR 36154)的法规草案的评议期,截止日期到2003年6月27日,以修订21CFR第106和107部分的婴儿配方法规。 该草案制定了现行良好操作规范的程序及审核要求,规定了质量因素要求,修订了婴儿配方质量控制程序、通报、记录和报告的要求。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重新开始评议期,以更新评议并接受任何新的信息。
涉及产品:
婴儿配方(HS编码—1901.1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勘误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2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匈牙利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2日
内容简述:
规定动物源性食品内兽药产品的最大残留限量。转化欧盟理事会Nr.2377/90号法规及其修订。
涉及产品:
所有动物源性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日
内容简述:
本决定草案通过制定欧盟统一的进口法规来促进贸易。 为这些新的进口认证要求的实施提供一段过渡期。 撤消委员会关于为从第三国进口,并在欧盟水域繁殖的牡蛎(Crassostrea gigaas)规定动物健康条件和认证要求的第95/352/EC号决定 (OJ L 204, 30/08/95 第13-19页)
涉及产品:
软体动物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日
内容简述:
批准硬脂酸镁(magnesium stearate)、trimagnesium phosphate作为食品添加剂并规定这类物质的标准和规格。撤消关于使用氧化镁(magnesium oxide)及碳酸镁(magnesium carbonate)的现行标准。
涉及产品:
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magnesium stearate)、trimagnesium phosphate、氧化镁(magnesium oxide)及碳酸镁(magnesium carbonate))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日
内容简述:
涉及欧盟通报文本: 本提议草案通过制定统一的进口规定和证书模式以确保出口国应用至少和欧盟标准等效的疫病控制条件,抽样计划和诊断方法来促进贸易。当欧盟立法中未规定抽样和测试方法时,应按国际兽医局水生物疫病诊断指南规定的标准来执行。 本草案一经采纳,将对这些新的进口认证要求的实施提供一段过渡期。
涉及产品:
用于养殖或人类直接消费或人类消费前进一步加工的活鱼类(包括其卵和配子)(CN 0301, ICS 65.150)。 但不涉及永久养在鱼池内的观赏热带鱼(CN 3001.1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3年5月1日
内容简述:
由于美国新近爆发的新城疫病,农业、土地及海洋资源部停止准许美国加州及内华达州的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口或过境。
涉及产品:
家禽及野生禽及其产品,包括一日龄雏禽、卵和蛋类产品、肉及肉类品、精液和作为工/农业动物饲料原料的动物(禽类)产品(如羽毛绒毛等)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智利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3年4月30日
内容简述:
批准以马护照作为赛马鉴别及健康认证的一种方式。
涉及产品:
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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