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第一次修订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2481第0部分。本修正案增加了1970年的以色列规划和建筑法规(建筑许可、条件和费用)的参考资料,并且修改了第5.2段,依照上述规划和建筑法规,通往电梯深进的通道将是防火的。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
涉及产品:
电梯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1220第10部分修正案。经修订的标准采用了美国标准ANSI/UL 464 - 2003 (R2008),名为“音响信号装置”,在希伯来语部分出现下列改变: • 修改了标准化参考资料; • 修改了第2.2.1和2.4段中电压和频率的计量单位,主要依照公制; • 为了适合以色列法律和标准,修改了涉及安装的第2.5段的参考资料; • 在第4.4段增加了涉及该段中适用于外部装置的非金属外壳的结构; • 取消了涉及通风口结构的第4.5段的要求,改为应用涉及外壳缺口的以色列标准 SI 60950第1部分第4.6段(2009年5月); • 取消了涉及现场配线系统连接的第7.1.1段的要求,改为应用以色列标准SI 62第2.1部分的要求; • 将第7.3.4段中现场配线系统连接的接线柱和导线的尺寸修改成0.75平方毫米; • 取消了涉及现场配线系统连接的接地端和导线的第7.4段的要求,改为应用以色列标准SI 60950第1部分的要求; • 增加了涉及内部配线的第8.1.3段,所有塑料导管应当符合以色列标准 SI 61386第21和22部分的要求; • 修改了涉及应变消除内部配线的第8.6.1段,使其只适用于连接低压装置; • 取消了涉及接地连接的第9段的要求; • 为了适合以色列的法律和电压,修改了涉及通用信号服务测试电压的表12.2; • 增加了涉及灰尘试验的第16段,外部信号装置应当符合IP5X的保护等级,以及以色列标准 SI 981的参考资料; •取消了第16.2和16.3段的要求,改为应用涉及灰尘进入的以色列标准SI 165第5.5段的要求; •为了适合以色列的条件,修改了涉及 湿度试验的第21段的要求; •取消了在第22.1.2至22.3.3.5段中详述的腐蚀试验; • 取消了涉及介质电压耐受试验的第25段要求,改为应用涉及抗电强度的以色列标准SI 60950第1部分第5.2段的要求。这些试验不得用自耦变压器进行; •确定了第27.1.1段中所述的能听度试验的2种不同的噪声电平:一种电平是供住宅区的,另一种是供非住宅区的; •增加了第28.3.6段中所述的聚合材料的新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第30.2.1段中所述的人造橡胶材料的新的试验方法; • 取消了涉及淋雨试验的第32段,改为应用以色列标准SI 981的要求。该新的试验应当符合IPX4的保护等级。该喷雾试验方法在以色列标准SI 165中详述; • 将第33.1段中可变的环境温度试验修改为负100C; • 修改了第35.2.1和35.2.3段中出现的盐雾试验的要求; • 取消了第35.3和35.4段中详述的室外使用装置的腐蚀试验; • 取消了第36和37段中出现的制造和生产试验; • 在第39段中增加了提供安装和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 修改了第40.1段中出现的噪声电平标志; • 删除了附录A。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火灾探测器系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加舀大卫生部每三年审议一次良好生产规范法规,食品药品法规(本法规)的第C部分第2分项。结果,几项规定已经被确定须修订,因为这几项规定与国际标准和/或现行的工业规范不一致,不能统一的应用于该行业的所有部门,或不能为当前加舀大卫生部的解释提供必不可少的法规支持。本法规制定提案的目的是双重的:使法规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并且将现有的加舀大卫生部法规的解释编成法典。其它的规定同样也需要修订,改正小的错误。 在法规提案中须注意的问题列表如下。跟随着质量管理要求的 说明: • 质量管理要求 • 前提 • 改写 • 关于质量的投诉 • 样品 • 医药气体 关于质量管理的背景 根据现行的法规,涉及质量管理部门的法规只适用于制造商、包装商/标签商、分销商和进口商。批发商不要求具有质量管理部门。 然而,批发商通过批发销售根据《食品药品法案》管理的药品,在制药行业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因此对加舀大药品的安全、质量和功效具有影响。此外,当前加舀大卫生部关于人员的解释陈述了批发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培训和和所要求的知识。 因此,承认批发商所起的作用,并且为了提供与C.02.006解释相一致的法规,加舀大卫生部修订本法规的C.02.013(1),要求批发商具有在其前提下的,由C.02.006中提到的人员监督的质量管理部门。根据该修订,加舀大卫生部将要求批发商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同样也以制造商/包装商/标签商和分销商的质量管理部门同样的方式,根据C.02.014(2)审定返回供另外销售的药品。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涉及产品:
人用药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沙特阿拉伯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范围并概述了合格检查员或第3方检查承包人(TPIC)对下装式油罐车的初始检查及后续定期维护检查要求
目标理由:
确保在沙特销售的下装式油罐车的安全、效率和质量并且性能与用途相符
涉及产品:
下装式油罐车(译者注)(ICS: 67.080 HS: 2005)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曼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关于适合于人类食用的酸奶的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要求、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条件的条款和(条款4、7、8和9)为强制性的。其余的条款为自愿性的。
目标理由:
消费者健康
涉及产品:
酸奶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曼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人类消费的调味酸奶。涉及要求、标签、包装、存储和运输条件的条款及4、7、8、9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自愿定性的。
目标理由:
消费者健康
涉及产品:
调味酸奶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曼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简述:
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人类消费的调味人工饮料粉。涉及要求、标签、存储和运输条件的条款及5、8、9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自愿定性的。
目标理由:
消费者健康
涉及产品:
调味人工饮料粉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4日
内容简述:
修订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637,蘀换为SI 637第1部分。本标准修正草案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10297 – 第二版:2006-01-15, 名为“可运输的气瓶- 气瓶阀- 规范和型式试验”,并且在希伯来语部分增加了下列改变: 1. 修改了标准化参考资料。 2. 增加了关于阀测试压力的新要求,以及参照了欧洲文件ADR-第II卷:2006中的气动特性表。 3. 增加了工作压力和气体类型新的标志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高压气瓶阀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4日
内容简述:
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1220第6部分修正案。经修订的标准采用了美国标准ANSI/UL 38 - 2005 (R2008):“火灾报警系统手动信号箱标准”,在希伯来语部分出现下列改变: • 修改了标准化参考资料; • 为了适合以色列法律和标准,修改了涉及部件的第2.1段的参考资料; • 将第2.2段中的计量单位修改成在以色列使用的公制; • 修改了第3.1.9段涉及外壳结构的要求; • 在第3.1.10段增加了外壳的颜色应当是红色的新要求; • 将第6.3.5段中出现的现场接线柱和导线的测量修改成0.75平方毫米; • 取消了第6.4和6.5段的要求,改为应用以色列标准SI 60950第1部分第2.6段,名为“接地和连接规定”的要求; • 修改了涉及应变消除内部配线的第6.6.1段,使其只适用于连接低压的装置; • 增加了涉及内部配线的第7.1.3段,所有塑料导管应当符合以色列标准 SI 61386第21和22部分的要求; • 取消了涉及接地连接的第8段的要求; • 在第9.7.1段增加了一项标示额定电流值的新要求; • 取消了第9.9.1、9.9.4和9.9.8段的要求; • 为了适合以色列法律,修改了涉及一般性能测试电压的表13.1; • 取消了第15.1段的要求,并且改为应用每一个手动装置应当包括连接器进出该系统的单独的端子。所有这些连接器必须以此种方式控制,在切断或短路的情况下该装置将警告故障; • 取消了在第22.1.2至22.3.3.5段中详述的腐蚀试验,并且改为应用涉及盐雾腐蚀试验的第22.3.3段的要求; • 取消了涉及室外使用的信号箱水雾试验的第29.2段的要求,并且改为应用以色列标准 SI 981的要求。该新试验应当符合IP54的保护等级。喷雾试验方法在以色列标准SI 165的第6.4段中详述; • 将第29.3.1段中可变的环境温度试验修改为负100C; • 为了适合以色列的条件,修改了涉及室外使用的信号箱湿度试验的要求; • 因为在第30段已出现,所以取消了制造和生产试验; • 在第31.1段增加了提供希伯来语操作说明书和特殊标志的要求; • 删除了附录A。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火灾探测器系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4日
内容简述:
第一次修订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1112第1部分。本标准在2006年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20344 –第一版:2004年8月及其2005年9月的技术勘误1。本修正案同样还采用了2007年的修正案1,并且相应的改变了本标准的标准化参考资料。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个人防护装备(PPE):鞋类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4日
内容简述:
修订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637第2部分和SI 1218,蘀换为SI 637第2.1和2.2部分。这些经修订的标准草案采用了下列国际标准: • 以色列标准SI 637第2.1部分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15995:2006年2月,名为“储气瓶- 液化石油气瓶阀规范和试验- 手工操作”。 • 以色列标准SI 637第2.2部分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14245:2006年2月,名为“储气瓶- 液化石油气瓶阀规范和试验- 自闭合”。 这些修正草案在其希伯来语部分出现下列变化: 1. 修改了标准化参考资料,以及关于阀门排气口的欧洲补充参考资料和美国标准。 2. 采用了以色列标准SI 1134第1部分中出现的液化石油气(LPG)的定义。 3. 在第4.3.4段和附件E中增加了在以色列使用的公制阀杆。 4. 修改了第4.3.4和4.3.5段中的阀杆和阀门排气口的定义。 5. 修改了第4.1.1段中减压阀的定义。 6. 统一了所有容积大于12升的气瓶的减压流和减压阀的要求。 7. 在第7段中增加了翻译成希伯来语标签要求的附件F。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高压气瓶阀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以色列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4日
内容简述:
按照以色列标准SI 473中所述的,涉及电缆、电线及绝缘导线测试方法的现行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474将宣布为自愿性的。
目标理由:
减少贸易壁垒
涉及产品:
电缆、电线和绝缘导线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内容简述:
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可以确定化学物质对环境和/或人类健康具有影响。按照根据(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第64项规定的标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对人类和环境暴露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这些物质是有毒的。 依照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的目的是,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两个物质的子种类增加到CEPAR 目录1中。该增加将使加舀大环境部和卫生部能够根据CEPA 1999,制定管理由这些物质造成的环境危险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章的和非规章的方法)。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环境部和卫生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内容简述:
加舀大依靠在许许多多商品中使用(从药品到电脑、织物和燃料)的化学物质。遗憾的是,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具有负面的影响。按照根据《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规定的标准,对人类的影响和环境暴露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许多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是有毒的。 根据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的目的是,增加下列物质到CEPA 1999目录1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 • 硫磺酸,二乙酯(CAS No. 64-67-5),下称“硫酸二乙酯”, • 硫磺酸,二甲酯(CAS No. 77-78-1),下称“硫酸二甲酯”,以及 • N-苯基苯胺与苯乙烯和2,4,4-三甲基戊烯的反应物(CAS No. 68921-45-9),下称“BNST”。 该增加将使根据CEPA 1999管理由这些物质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险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章的和非规章的方法)能够得以发展。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有毒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内容简述:
加舀大依靠在许许多多商品中使用(从药品到电脑、织物和燃料)的化学物质。遗憾的是,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具有负面的影响。按照根据《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规定的标准,对人类的影响和环境暴露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许多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是有毒的。 根据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的目的是,增加下列物质到CEPA 1999目录1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 • 2-丙烯酰胺,下称“丙烯酰胺”,以及 • 磷酸三氯乙酯(3:1),下称“TCEP”。 该增加将使根据CEPA 1999管理由这些物质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险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章的和非规章的方法)能够得以发展。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有毒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9年10月13日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