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
通报时间:2009年10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可以确定化学物质对环境和/或人类健康具有影响。按照根据(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第64项规定的标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对人类和环境暴露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这些物质是有毒的。 依照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舀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的目的是,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两个物质的子种类增加到CEPAR 目录1中。该增加将使加舀大环境部和卫生部能够根据CEPA 1999,制定管理由这些物质造成的环境危险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章的和非规章的方法)。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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