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瑞士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本新条例草案包含: - 第2章 现有的关于常用物品中的“日用必需品”。 - 现行塑料材料条例的规定。 - 现行再生纤维素薄膜条例的规定。 - 符合欧共体法规1935/2004和欧共体指令2004/14的修正案。
目标理由:
重新整理现有的法规;欧共体法律的改写本;健康保护
涉及产品:
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瑞士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本新条例草案包含: - 现有的关于玩具安全条例的规定。 - 第5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条例中的“儿童基本日用品”;第12条是按照欧共体关于产品安全的新指令(指令2001/95)新改编的条款。 - 第6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的条例中的“绘画颜料和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 - 第14条的第3段,介绍禁止使用加香料或香精的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这些规则已经由欧洲书写材料制造商协会自愿性遵守。
目标理由:
重新整理现有的法规;健康保护。
涉及产品:
玩具、婴幼儿基本日用品、绘画和书写器材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法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通告撤销2004年6月12日在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未经通报的先前的一项通告。在考虑到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的同时,最新通告包含了相同的规定。
目标理由:
考虑到欧洲标准EN 143:2000、 EN 405:2002、 EN 1827:1999 和 EN 13274-7:2003空缺的部分,此通告旨在确保投放市场的呼吸保护装置符合有关个人保护设备的指令89/686/EEC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涉及产品:
呼吸保护装置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瑞士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本条例包含: - 对于含有镍的日用品的要求(包括,欧共体- 镍-指令2004/96); - 对于用于纹身和永久性化妆的颜料,以及其标识的要求(根据欧洲理事会2003年7月19日的决议ResAP(2003)2); - 对于打孔、纹身和永久性化妆的机器和仪器的要求;以及 - 接触眼睛晶体的非聚焦型化妆品及其标识的要求。
目标理由:
健康保护;依照欧共体法律改编的瑞士法律。
涉及产品:
含有镍的日用品,穿孔、纹身、永久性化妆的,以及类似用途的器械和仪器,接触眼睛晶体的非矫正型化妆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法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执行有关个人用立体声装置的公共卫生法典第L. 5232-1条的目的旨在保护个人用立体声装置用户的听力,此项命令草案规定了个人用立体声装置的最大声压输出的测量条件。而且此命令包含了考虑播放装置可能与不同的生产商制造的元件相关,或为其它目的而设计和分别销售的事实的规定。此命令定义了健康信息的性质,陈述了个人用立体声装置可能损害用户听力的最大功率和持续使用时间。与现行的法规(1998年7月24日令)相比较,有关附加健康警示的规定更具适应性。
目标理由:
对中学生进行的研究显示,他们中大约10%的人患有病理性失聪。根据法国环境卫生局的报告,噪声接触,尤其通过使用个人用立体声装置播放摇滚音乐、迪斯科似乎是造成25岁以下的人失聪的主要原因。<BR>此外,个人用立体声装置的小型化意味着不再可能附加现行法规所规定的健康警示。
涉及产品:
个人用立体声装置(任何适合于音频复制或无线电接收,或双功能的,通过头戴式耳机或扬声器播放声音到用户的耳朵里和可以在运动时使用的便携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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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瑞士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 重新整理现有的联邦家庭事务部关于化妆配制品的条例。 - 指令76/768/EEC(散发气味的过敏原物质,致癌性、突变性和生殖毒性(CMR)物质,以及打开后容易腐烂的物质)的第七次修正案的改写本。 - 引入禁止使用的物质。这些物质是在指令67/548/EEC的附录1中作为致癌性、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分类为1类、2类和3类的,在化妆配制品中存在的物质。分类为第3类的某种物质只能在经过联邦卫生部最新评价,并且经裁定允许在化妆配制品中使用后,才能在化妆配制品中使用。 - 引入新的标签要求:如果化妆配制品的保质期超过30个月,必须简要的说明,该化妆配制品打开后可以无伤害使用的期限。
目标理由:
重新整理现有的法规;健康保护;以欧共体法规改编瑞士法律
涉及产品: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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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瑞士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7日
内容简述:
本新条例草案包含: - 现有的关于纺织材料易燃性条例的要求; -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条例的第26条和附录3(偶氮染料) - 关于桌布和餐巾(以字母c表示)以及在摇篮车、摇篮和儿童的床上用的床单和帘子(以字母d表示)易燃性的新规则;在以字母d表示的产品中的要求等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技术报告CR13387:1999中的要求;以及 - 关于易燃织物(火焰蔓延率的速度≤120mm/s)的新规则具有适当的警示简要说明。
目标理由:
重新整理瑞士关于食品和常用物品的法规,健康保护
涉及产品:
纺织材料和皮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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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阿尔巴尼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6日
内容简述:
该方案决策的目标是确定在工厂和销售中心的产品系统管理要求,按照该法规要求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水泥。
涉及产品:
水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尔巴尼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6日
内容简述:
该方案决策的目标是用于使用发动机粗柴油的机动车辆的燃料(本国和进口产品S SH 31:1997(D2))的外观,也关系到我们为工业和公共目标指定的燃用油而进口的燃料。
涉及产品:
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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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智利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根据本法规,要求电热水壶加贴起安全使用建议作用的标签以避免灼伤危险。
目标理由:
消费者安全。
涉及产品:
电热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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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取消并蘀换了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155:1987。本通报详细说明了瓷制餐具的原料、设计性能及生产要求。PNS 155的主要变化如下:从前的已定义的术语与PNS ASTM C 242保持一致;洁白度容许量由“最低65%”变为“最低86%”;吸水率容许量由“最多0.5%”变为“最多0%”;溶解铅容许量由“限制在5.0ppm”变为“不超过3.0ppm”;检测铅和镉的方法由“PNS ISO 6486-1”指导;删除了旧的检测洁白度的程序,新版本规定洁白度可用亨特(hunter)白度测试仪或任何适当仪器检测;且检测吸水率的沸腾时间由“4小时”变为“5小时”。
目标理由:
为了消费者安全
涉及产品:
瓷制餐具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哥伦比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目的;适用范围;定义;红沙糖的一般条件;物理化学要求;禁止;由未精练的糖蜜生产的红沙糖;榨糖机和未精练糖蜜的储存设备的卫生条件;包装物,包装,标签,重新包装,储存,批发,运输和销售;红沙糖的出口,卫生登记和监督;检查,监测,管理,安全措施和处罚;合格评定和证明;有效期。
目标理由:
保护并防止可能对人类健康的损害。
涉及产品:
红沙糖—未精炼的褐色蔗糖(17.01.11.10.0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挪威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本法规规定在目前免除成分清单的小包装标签上强制说明过敏原。
目标理由:
目的在于提供公认的对敏感症或不耐症消费者导致超敏反应的成分含量的信息。
涉及产品:
预包装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上述第5项列出的法规提案,除在英国(与其它不属于98/34/EC通报的法规一起)执行计量器具指令之外,将在各自的第III部分对在英国执行及后续鉴定行动的在用管理做出规定。各法规提案包括: 第I部分 适用,过渡性规定(因为不要求类型许可,容量装置除外); 第II部分 上市及投入使用通用要求,包括上市和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遵守基本要求、合格评定程序、通告机构的指定、标志和鉴定要求、符合其它指令; 第III部分 (在用规定)商业使用,包括商业使用要求、器具的装配和安装方式(除容量装置、冷水表和材料长度测量之外,对这些器具本规定不适用)、使用方式; 第IV部分 执行,包括执行部门、授权标志的未授权使用、取消资格、恢复资格、检验(除容量装置和材料长度测量之外,对这些器具本规定不适用)、直接的强制行动、遵守通知程序、进入和检查权、执行部门的障碍、执行部门决定的复审、资料提供、过错和处罚、对被告的审核调查、除主犯之外的责任人; 第V部分 杂项和补充包括使法规适合北爱尔兰、文件等服务、执行部门通知国务大臣采取的行动及保留某些权力的义务。
目标理由:
制定上述第5项列出的法规提案的目的和理由是提供在用要求,以便在上市及投入使用后管理计量器具指令中涵盖的计量器具。
涉及产品:
<br> 重力式自动装料秤,皮带秤,容量装置,自动体重计量器(自动重量检验秤除外),家用冷水表,非连续自动计数器,任何计量不超过100升或100公斤的液态燃料连续动态计量系统,任何计量油槽车输送的超过100升或100公斤的液态燃料仪表计量系统,商业用途的材料长度测量(量油尺和钢卷尺除外),自动轨道衡。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2日
内容简述:
该意向通告(NOI)为修正案提供评议的机会,该修正案关于修订《食品药品法案》的《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的第I部分,如果作为口服戒烟糖管理,每粒戒烟糖尼古丁含量为4毫克或4毫克以下时,可以将尼古丁从目录F中去除。含有4毫克或4毫克以下尼古丁的戒烟糖是现有的尼古丁蘀换治疗(NRTs)的一种可选方案,旨在有助于戒烟。 目录F是药品成分的列表,这些药品成分的销售根据《食品药品法规》的第C.01.041 至 C.01.049项加以管理。目录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和兽用药品成分。目录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成分,但如果标签上标注或其形状不适合人用的,作为兽用时不需要处方。 目录F包括作为药品成分的人用尼古丁及其盐类,可以有以下例外: (a)在天然物质中; (b)以口香糖形式,每剂量单位含有4毫克或4毫克以下的尼古丁的; ©以皮下渗透贴的形式,每日尼古丁的释放率在22毫克或22毫克以下的;或 (d)以口服给药形式,依靠吸入装置每剂量单位释放4毫克或4毫克以下尼古丁的。 以口香糖、渗透贴,以及吸入形式的产品通常用于戒烟治疗,以减轻断瘾的症状。
目标理由:
保护人的健康
涉及产品:
人用药品成分处方分类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2日
内容简述:
该文件对安东法律的第4(b)项和3(b)(2)项做出响应,该法律指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开始关于儿童保护系统安全的法规制定,将特别重点集中在关于可调节的座椅和重量在50磅以上(lb)的儿童安全带上。在安东法律制定之后,该机构增加了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213号,儿童保护系统的适应性,从推荐使用5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到推荐使用65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今天的文件提议一项进一步的扩充,推荐使用80磅以下的儿童安全带。该文件同样还提议要求可调节的座椅和其它保护装置达到渀 10岁儿童碰撞试验假人测试中所达到的性能标准。4(a)项和第3项的所有其它规定都是针对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先前发布的法规制定文件的。
目标理由:
保护人的生命
涉及产品:
儿童保护系统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2日
内容简述:
本通告提议对轻型卡车平均油耗(CAFE)计划的结构进行改革,并提议为2008-2011产品年(MY)的轻型卡车制定更高的平均油耗(CAFE)标准。对平均油耗(CAFE)计划进行改革,能够使其在提高安全和防止负面经济结果的同时,达到节省更大量的燃油。 在2008-2010产品年过渡期期间,制造商可以遵守根据改革过的结构(改革过的CAFE)制定的平均油耗(CAFE)标准,或遵守以传统方式制定的标准(未改革的CAFE)。这将允许制造商从改革过的CAFE中获取经验。在2011产品年,将要求所有的制造商遵守一种改革过的CAFE标准。此改革基于车辆尺寸。根据改革过的CAFE,油耗标准将调整,使其基于称为“足迹”的车辆尺寸测量标准,乘积为车辆的轴距乘以其车辙的宽度。车辆将划分成足迹种类,每一种类代表足迹的一种不同范围。平均油耗的目标标准是对每一种足迹种类的汽车提出建议,较小足迹的轻型卡车预期能完成更多的燃油节约,而较大足迹的轻型卡车预期节约较少。每一个制造商将仍被要求在生产的每一个产品年遵守一项单一的,总的平均油耗水平。计算出在对于在生产商产品产量各尺寸类别加权分布的每一种尺寸范围,某个产品年某种特定制造商作为义务应遵守的谐调平均油耗目标。 所提议的未改革的CAFE标准是:2008产品年(MY)为每加仑22.5哩(哩/加仑),2009产品年为23.1哩/加仑,以及2010产品年为23.5哩/加仑。对于这些改革过的产品年CAFE标准将制定标准,旨在确保在改革的标准情况下,产业界全部成本大约相等于这些产品年中在未改革的标准情况下产业界全部成本。2011产品年,改革过的CAFE标准将制定最大净效益的标准(用非定量效益和成本计算),我们相信在计算技术的可行性、经济实用性和其它相关因素的同时,所有这些经提议的标准将会在最大限度切实可行的层面制定。 由于根据改革过的CAFE,对于某个产品年的某个制造商遵守义务部分取决于其在该产品年的实际产量,因此这项义务在知道那个产品年的最终的产量数据之前难以精确的计算出。然而,基于其在该产品年的生产计划,某个制造商能够在该产品年之前以相当高的准确度计算出其义务。在产品年之前和在产品年过程中,制造商将能够跟踪用于计算义务的公式中的所有主要变量(例如,在种类之间产量的分配和车辆油耗)。根据改革过的CAFE,利用由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议的油耗目标,以及由制造商为响应2003年12月公布的要求提交生产计划的要求而向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交的生产计划,本通告公布了对2008-2011产品年制造商遵守义务的评估。 本规则制定是由《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EPCA)所要求的,该法案是由于1973-74年石油禁运所造成的能源危机的后果而制定的法律。对能源安全的关注和能源价格的影响,以及有关国家经济福利的供应使得所制定的《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EPCA)时至今日依旧保持活力。全世界对石油需求的持续增长,伴随着原油供应紧张,是过去几年中所看到的油价急剧攀升的驱动力。在美国逐渐增加的石油消耗引起了国家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这些引起了对于未来石油供应和价格的关注。我们承认机动车辆行业目前存在经济困难,大型全套流水线的制造商最近已经公布了大体上的失业人数。因此,我们仔细地将本规则的成本与节约的效益进行了平衡。我们认为,与未改革的CAFE相比,改革过的CAFE在提供车辆制造商他们需要对市场变化条件做出反应的适应性的同时,将全面提高燃油的节约。改革过的CAFE还将通过为制造商(无论他们是全套流水线的制造商或是局部流水线的制造商)创建一个竞争的平台,提供一个更公平的管理框架。我们特别受到鼓励的是改革过的CAFE将降低由未改革的CAFE计划所产生的负面的安全危险。从未改革的体制向改革过的体制的过渡即将开始,但在改革过的CAFE于2011年完全生效之前还能提供充足的前导时间。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
涉及产品:
轻型卡车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2日
内容简述:
在该法规制定提案通告(NPRM)中,我们(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通过提议修订关于除客车之外的机动车辆轮胎选择与轮缘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寻找着手解决房车及旅行拖车过载的问题。我们也正在提议修订一项相关的,关于轻型车辆轮胎选择和轮缘的安全标准。 我们提议要求车辆总重量超过4,536千克(10,000磅)的机动房车和旅行拖车的制造商在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此信息旨在告知消费者有关车辆的货物运载能力(CCC)。此信息在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的时候和在消费者使用他(她)的车辆时都会有所帮助。我们同样还提议要求相同的房车和旅行拖车的轮胎尺寸应当与轮胎信息标签所列出的轮胎尺寸相同,轮胎信息标签是由关于除客车之外的机动车辆轮胎选择与轮缘的标准所要求的。 我们限定车辆总重量(GVWR)超过4,536千克(10,000磅)的房车和旅行拖车使用货物运载能力(CCC)标签,因为这些是具有大的内部空间的车辆,消费者会在这些空间里装满货物。作为2005年9月1日生效的,对关于轮胎选择与轮缘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的修正结果,车辆总重量(GVWRs)等于或低于4,536千克(10,000磅)的,供娱乐用的车辆(RV)将要求带有详细程度不太高的货物运载能力(CCC)信息。应当注意,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关于(除客车之外的)机动车辆轮胎选择与轮缘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将应用于车辆总重量(GVWR)超过4,536千克(10,000磅)的车辆,并且关于轮胎选择与轮缘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将应用于车辆总重量(GVWRs)等于或低于4,536千克(10,000磅)的车辆。我们相信这项规则提案补足了供娱乐用的车辆行业为了有助于减少机动房车和旅行拖车过载,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努力。本法规制定是对贾丝廷 梅小姐(Ms. Justine May)的一份请求做出响应。 另外,本规则提案将为经销商提供从关于轻型车辆轮胎选择与轮缘的安全标准的标签要求中调整性的调剂。标准的要求现在可能要求那些哪怕增加很少一点重量的经销商都要对车辆重新贴标签。根据该修正提案,经销商增加重量超过车辆额定总重量0.5%,将要求粘贴在车辆上的标签上揭示这种额外的重量。经销商可以增加数量更少的重量,而不需要更改或增加标签。
目标理由:
保护人的安全
涉及产品:
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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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牙买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1日
内容简述:
定义了“睡眠用品”,说明了包含在显著、牢固固定的标签上的信息(英语)和应满足的合格要求及用于确保产品性能的参考标准,并说明了如果违反法令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目标理由:
确保消费者安全和保护。
涉及产品:
床垫、长沙发、沙发床、床架、双层床和折叠床。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牙买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1日
内容简述:
定义了“家用涂料”如亮光(Flat emulsion)乳胶漆、亚光(Low sheen)漆和油漆。汽车漆除外。 详述了固定或标记在容器上的标签要求及标签上的警告声明。说明了“使用说明书”内提供的信息,规定每一次涂料交货都应附带显示符合国家/国际标准的证明并说明了如果违反法令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目标理由:
确保消费者安全和保护。
涉及产品:
家用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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