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家庭事务部《玩具、婴幼儿基本日用品、绘画和书写器材条例》(新)
通报时间:2005年9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新条例草案包含: - 现有的关于玩具安全条例的规定。 - 第5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条例中的“儿童基本日用品”;第12条是按照欧共体关于产品安全的新指令(指令2001/95)新改编的条款。 - 第6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的条例中的“绘画颜料和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 - 第14条的第3段,介绍禁止使用加香料或香精的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这些规则已经由欧洲书写材料制造商协会自愿性遵守。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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