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印度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根据保护消费者及消费者安全所必须的强制性认证提出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质量控制)法令。为符合本要求,所有此类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得到印度标准局(BIS)的认证。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印度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根据确保安全所必须的强制性认证提出兽用温度计法令。为符合本要求,所有此类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得到印度标准局(BIS)的认证。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兽用温度计。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尔巴尼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8日
内容简述:
该决议草案规定只有当玩具在儿童一般行为中以指定方式或可预见方式被使用过程中不会危害使用者或他人的安全和/或健康的情况下,才可投放市场。考虑到玩具的可预见和一般使用的期限,在玩具投放市场的条件中,必须达到本决议制定的安全和健康条件。
目标理由:
该法规规定了玩具投放市场的规则、基本要求与合格评定。
涉及产品:
玩具的基本要求与合格评定。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本指令草案将物质抑菌灵增补到生物农药产品用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即,指令98/8/EC的附件I)。
目标理由:
根据指令草案附件中所列的条件(针对专业/工业用途的防护设备的使用;减轻土壤层风险的措施;显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储存的安全数据表),已查明活性物质抑菌灵可接受作为一种木材防护产品使用。为了确保同等对待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活性物质抑菌灵的生物农药产品,并且同样也将促进通常销售的生物农药产品的正常运作,本指令草案将在所有的成员国同时实施。
涉及产品:
抑菌灵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已提议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TIS 11第101部分-2549(200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01部分:一般用途护套电缆。该标准包括额定电压U0/U为450/750V及以下的用于标称电压为450/750Va.c以下的电力装置的铜芯聚氯乙烯护套电缆,并规定了代码命名、结构、检验及下列电缆的使用指南: • 扁形双芯及带地线的扁形双芯绝缘护套电缆; • 绝缘、内层护套及护套电缆;和 • 多芯和单芯绝缘护套软电缆。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电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本文件为有关各方提供机会,就拟议的地毯和垫子的可燃性标准技术修正案提出口头或书面提交的意见。 委员会提议修订地毯和垫子的可燃性标准,去除1969年12月1日的目录No. 79中将Eli Lilly公司的产品No. 1588作为标准点燃源的参照物,并提供定义该点燃源的技术规格。 拟议的标准点燃源的规格是一块主要由纯六亚甲基四胺组成的,具有标称燃烧热值7180卡路里/克,质量为150毫克 +/-5毫克,平坦的,标定直径为6毫米的定时燃烧的片状物。委员会同时还建议了一个立即生效的日期。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
涉及产品:
地毯和垫子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已提议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TIS 11第3-2549部分(200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该标准包括额定电压450/750V的固定布线用单铜芯无护套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并规定了代码命名、结构、检验及下列电缆的使用指南: • 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 • 一般用途单芯软导体无护套电缆; • 内部布线用导体温度为70℃的单芯实心导体无护套电缆; • 内部布线用导体温度为70℃的单芯软导体无护套电缆; • 内部布线用导体温度为90℃的单芯实心导体无护套电缆; • 内部布线用导体温度为90℃的单芯软导体无护套电缆。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电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已提议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TIS 11第4-2549部分(200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该标准包括额定电压300/500V的铜芯轻型聚氯乙烯护套电缆;并规定了代码命名、结构、检验及使用指南。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电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哥斯达黎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旨在规定贴在生肉、馅肉、腌肉、调味肉、排酸肉及内脏上的标签的技术特性,以便消费者能够根据准确、适当和充分的信息选择该类产品,以此方式满足其需求、要求和嗜好。
目标理由:
防止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和保护人类健康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已提议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TIS 11第5-2549部分(200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该标准包括额定电压300/500 V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软线),并规定了代码命名、结构、检验及下列电缆的使用指南: • 扁形箔线; • 室内装饰照明用软线; • 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 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 导线耐热最高温度为90℃的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及 • 导线耐热最高温度为90℃的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目标理由:
安全。
涉及产品:
电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曼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关于主要采用刷、滚涂或喷涂技术的乳化漆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的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油漆和清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正在提议禁止在人用的药品、生物制剂和医疗器械,人类细胞、组织及基于细胞组织的产品(HCT/Ps)(人用医疗产品)的制造(包括加工)中,以及在反刍动物用的药品(反刍动物药品)中使用某些牛源性的原料。食品药品管理局同样还提议对于由牛源性原料制造或以其它方式含有牛源性原料的人用医疗产品和反刍动物药品的新的记录保存要求。食品药品管理局提议将这些行动作为其加强防御牛绵状脑病(BSE)和相关的人类疾病在美国暴发和传播潜在危险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
涉及产品:
医疗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曼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7日
内容简述:
关于医用的由棉纱或棉纱及粘胶纤维混纺制成的管状针织绷带的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
目标理由:
保护消费者
涉及产品:
医用管状绷带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拉圭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6日
内容简述:
通报的决议制定了管理农药的新法规,以符合执行的南锥体区域植物卫生委员会控制植物病害产品的地区标准。
目标理由:
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立场确保农药质量和功效并致力于可持续农业生产。
涉及产品:
农药。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拉圭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6日
内容简述:
通报的决议制定了关于有机植物生产程序的新法规,以确保各方之间公平竞争及关于生产、加工和销售应有的透明度。
目标理由:
需要引入制定管理有机农业及确保各方之间公平竞争和关于生产、加工、销售应有透明度的政策框架的措施。
涉及产品:
有机植物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5日
内容简述:
规定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不包括在共同体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些物质的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在市场上销售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 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是这项工作程序第三阶段所包括的物质。 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的通报人于2006年5月29日和2006年7月6日分别通知委员会,其不希望再参与关于这些活性物质的工作程序,并且因此将不再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因而,这些活性物质应当不包括在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 依照指令91/414/EEC第4条第(6)款的规定,成员国允许对库存的含有硫酸二氢单脲和噻节因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处置、贮藏、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宽限期限定为不超过12个月,即自本决议批准日期起18个月。
涉及产品:
硫酸二氢单脲(Monocarbamide-dihydrogensulphate)和噻节因( dimethipin)(杀虫剂的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其他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5日
内容简述:
本法规旨在建立一种加舀大食品检验署(CFIA)作为主管部门能够管理使用“加舀大有机”农产品标志的制度。法规包括一项对于标记为有机产品,并随附由原产国主管部门发给的,证明该农产品符合这些法规要求的证明的农产品的进口要求。这些法规对所有的成员都具有影响。 现在的通告取代2006年9月15日的原始通报。已修订的本法规的第10项更清楚的论证了加舀大食品检验局的目的,即进口产品必须达到加舀大有机产品的要求。该项中所述的“主管部门”可以是出口国的外国政府,或者是经加舀大食品检验局认可的外国认证机构。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和误导标示的行为。
涉及产品:
标记为有机产品,并在省际间或国际贸易中销售的农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5日
内容简述:
规定硫线磷不包括在共同体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这种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的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在市场上销售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 硫线磷是这项工作程序第二阶段所包括的一种物质。 在该活性物质的评估过程中,确定了许多利害关系。由于关于残留物限量的信息不充分,因此根据所获得的信息,不能证明经评估的由急性和慢性吸入评定产生的对消费者的暴露可以接受。而且由于缺乏数据,地下水的风险也无法评定。因此,根据所获得的信息,不能做出硫线磷符合包括在指令91/414/EEC附件I中的标准的结论。 依照指令91/414/EEC第4条第(6)款的规定,成员国允许对库存的含有硫线磷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处置、贮藏、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宽限期限定为不超过12个月,即自本决议批准日期起18个月。
涉及产品:
硫线磷(Cadusafos)(杀虫剂的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7年1月15日
内容简述:
规定各种活性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些物质的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在市场上销售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 在这项工作程序的第四阶段,没有生产商依照法规(EC) No 2229/2004的第4条第(1)款提交对于各种活性物质的通报。 关于某些其它活性物质,所有的通报人退出了其对这项工作程序的参与,或在适当的时候没有提交完整的全套文件档案。 依照指令91/414/EEC第4条第(6)款的规定,成员国允许对库存的含有这些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处置、贮藏、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宽限期。该期限限定为不超过12个月,即,自本决议批准日期起18个月。然而,在先前对这些物质已经授权,并且没有可利用的蘀代物的某些成员国,规定了较长的基本用途的逐步淘汰期。
涉及产品:
杀虫剂活性物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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