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S通报
国家地区:
智利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对进口消费用干蔬菜产品制定植物卫生要求。
涉及产品:
干植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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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牙买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 本法规规定了牙买加进口水果和蔬菜、植物、种植用植物及植物部分,包括转基因植物的条件。 本法规还规定了适用于不同等级进口许可证的收费计划。"
涉及产品:
进口水果和蔬菜、植物、种植用植物及植物部分,包括转基因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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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智利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5日
内容简述:
修订2003年633号决议,该决议对作为仙桃属(Opuntia ficu-indica)体外组织培植的植物材料制定了进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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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哥伦比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31日
内容简述:
" 为了提供不会误导或迷惑消费者的足够清晰、易懂的产品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选择,本决议草案对供人消费食品及食品原料使用的容器及包装规定了标志和标签要求。 该决议还制定了以下内容:目的、应用范围、定义、一般要求、要求的标签信息、标签信息介绍、辐照食品标签、食品原材料标签、外文标签、管理规定、监控及检验。"
涉及产品:
所有人类消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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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31日
内容简述:
"新西兰制定了一项包含以下卫生措施的进口卫生标准: • 无特定有害生物的监测; • 有害生物控制活动; • 出口货物检验;及 出口前针对实蝇(Bactrocera cucurbitae及Bactrocera dorsalis)进行热处理及冷消毒处理。"
涉及产品:
荔枝<i>Litchi chinen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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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阿根廷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31日
内容简述:
" 进口无规定病原体的蛋类必须符合--阿根廷进口活动物及/或其繁殖材料的批准法规-前国家农业食品质量卫生局1994年10月27日第1354号决议。 作为自然人或法人,要求批准进口无规定病原体蛋类(SPF)的贸易从业人员必须列入SENASA预审的商品进和/或出口商注册名单内,并向SENASA提交,以获得SENASA对于进口家禽产品申请的批准。 在无规定病原体蛋类从原产国运出之前,家禽产品进口申请必须得到SENASA的批准。每批无规定病原体(SPF)蛋类货物在抵达阿根廷进境点时必须具备兽医证书原件。此外,还描述了产卵动物应符合的要求。"
涉及产品:
以疫苗生产和检测,以及研究和药用为目的,在实验室检测中使用的孵化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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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31日
内容简述:
"新西兰制定了包含以下卫生措施的进口卫生标准: • 无特定有害生物的监测; • 有害生物控制活动; • 出口货物检验;及 出口前针对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及Bactrocera dorsalis)的热处理及冷消毒处理。"
涉及产品:
龙眼<i>Dimocarpus long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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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通报类型:
其他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31日
内容简述:
"(1) 暂停进口所有含""WTO关于和生物及药物制品相关的BSE指南""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组织的药品。 (2) 暂停进口原产于已发生BSE国家的所有药品,但不包括: - 紧急状况及经卫生部批准; - 符合WHO关于降低经药品传播动物海绵状脑病风险的指南,或其它等效标准,且由卫生部批准的药品; - 只含""WTO关于和生物及药物制品相关的BSE指南""中列明的未发现传染性组织的药品; (3) 所有生产含牛原料药品的厂家应符合有关生产此类药品的良好生产规范[GMP]。 本首席执行决定蘀代2001年11月6日的第G/SPS/N/MAC/4号通报,于2001年7月2日生效的措施。"
涉及产品:
由牛原料制成的药品(HC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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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6日
内容简述:
IAS、UAS及LORCA名单公布了外来入侵物种法案监管的附加活生物学名[拉丁文] (以下网址提供本法案全文的英文:http://www.env.go.jp/en/topic/as/040427.pdf)。
涉及产品:
外来入侵物种(IAS),未归类外来物种(UAS)及根据外来入侵物种法案,在进口中需附带证书,以验证其类别的活生物(LOR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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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6日
内容简述:
"本法案目的是防止和控制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保护植物资源,促进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贸易;管理其他相关事宜;定义NPPO的职能并管理其他相关事宜。 本法案分8个部分, 主要是: PART I – 概述 PART II – 管理 PART III – 进口 PART IV – 有害生物污染及根除 PART V – 植物卫生证书 PART VI – 执行 PART VII – 处罚 PART VIII – 其它事宜 本法案包括17项计划,主要是: 1.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限定性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3.商品及其进口要求 4.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它监管商品的规定入境口岸 5.非疫区及低疫病流行区 6.植物卫生证书 7.进口许可证 8.处理、销毁植物、植物产品或其它监管商品的收费方法 9.费用 10.规定处罚 11.扣留证书 12.变质证书 13.检疫通知及没收证书 14.船长签署声明 15.植物保护鉴定 16.港口设施要求 17. 外来植物有害生物及疫病的紧急措施方案。"
涉及产品:
“植物产品”指任何未加工的植物源性材料[包括谷物],以及根据其特性或处理可导致传入或扩散有害生物风险的加工产品; “植物”指活植物及其部分,包括种子和种质。[税则号: 第6-12, 13-15, 44-46, 52, 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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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草案对茶叶上的氯氰菊酯[Cypermethrin],葡萄、蘑菇、油桃及桃子上的氯硝胺[Dicloran],及大豆上的Pyraclostrobin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涉及产品:
水果、蔬菜和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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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5日
内容简述:
"将冬瓜Benincasa hispida及甜瓜 Cucumis melo L种子指定为需在出口国种植地进行细菌水果斑点检验的植物,因为已确认这些植物的种子传播类产碱假单胞菌西瓜亚种Acidovorax avenae subsp. citrulli(致病介质)。"
涉及产品:
冬瓜<i>Benincasa hispida</i>及甜瓜<i>Cucumis melo L</i>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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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秘鲁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4日
内容简述:
延长第215 2005-AG-SENASA-DGSV号指令性决议的有效期,该决议管理195-2004-AG-SENASA-DGSV号指令性决议制定的向秘鲁出口香蕉及车前草工作计划的实施。
涉及产品:
香蕉,包括新鲜车前草,08.03.00.11.00., 08.03.00.12.00及08.03.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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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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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3日
内容简述:
"本法案拟管理进出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的动物,防止和控制某些规定的动物疫病的传播。本法案力求保证以人道和安全的方式对待从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进出口的动物。 本法案分 8个部分,57个条款, 即: PART I 序言 PART II 管理 PART III 动物及动物相关产品的进出口 PART IV 动物检疫 PART V 患病动物的控制和销毁 PART VI 检验人员的权利 PART VII 执行 PART VIII 法律及常规 法案第11款11-13条涉及进口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入港检验,及此类检验的时间。法案在第13款中对经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过境的商品规定了紧急检验条款、对应进口商申请需检验的易腐烂产品做了规定。 第14款赋予入境口岸检验人员广泛的权利,以便对在到达时无相关材料,或具有传播疫病风险动物和动物相关产品进行处理。检验人员的权利包括:消毒处理、再出口、没收或在适时通知进口商后销毁。 如动物或产品2周以上未申报,处理动物或动物相关产品的费用由进口商负担,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认为有责任负担。 第15款为处罚条款。任何向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出口动物或动物相关产品的进口商如缺少必要文件、或违反了进口许可规定的条款或条件,则触犯了法律规定,惩款$5000.00,或监禁2年。当局还还有权代表国家没收物品、扣留或销毁、或根据根据部长指令进行处理。 第16款阐述了拟从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出口动物或动物产品的人员应遵循的程序。出口商必须保证办理齐备文件、费用及出口证书。 在第17款中,法案赋予部长保证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以安全和人道方式处理转移动物的权利。 此外,部长可在调查未果前,延迟动物离开的时间,或指令销毁动物,以防止传播规定的疫病。"
涉及产品:
“动物”包括:牛、狗、猫、马、山羊、猴、兔、绵羊、猪、禽鸟、家禽、鱼、爬虫类、昆虫、两栖类、任何物种的卵及其它类型,家养或野生,陆生或水生动物,经基因改造或基因转变,或其它方式,无论是否和其前身是否相似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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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3日
内容简述:
"本法拟对生产、加工、制造或处理食品的食品企业,包括街头贩卖商的食品销售进行管理,以及对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的食品进出口进行管理。管理食品企业的目的在于保护人类食品及食品源免受“食物危险”“食品安全风险”及“食源性疾病”的危害。 本法案分 10个部分, 主要是: PART I 序言 PART II 管理与执行 PART III 检验,查封及没收 PART IV 注册及许可证要求 PART V 标准 PART VI 食品进出口 PART VII 食品危险及食源性疾病 PART VIII 违法及处罚 PART IX 法规及条令 PART X 其它及补充 法案第V部分涉及标准。第23条授权食品管理当局与标准局协商,制定食品企业、及与该类企业相关的食品设施及设备的标准。第23条(2)款规定,有关标准应与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接受的国际安全标准相结合。第23(4)款规定,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在标准公布前,进行全面审核。 第24条规定,在本法开始执行后,要求食品经营者向食品管理局提交“拟向安提瓜及巴布达进/出口食品的通知”。该通知按第4计划表1的格式制定。如该通知涉及一项特殊进口,则应具备原产国出具的符合证书。同时还必须向食品管理局提交原产国出口商与安提瓜及巴布达进口商之间签署的书面合同。如该通知涉及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特别食品的出口,则该通知必须具备进口国相关食品管理局签发的书面确认。 第27款规定了在抽取了食品样品并送交分析员的情况下,食品管理局的职能。当分析结果证实,食品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管理局则需向海关处发送通知,在此情况下,出口商或进口商可要求释放进出口食品。 如抽样结果表明食品不符合本法要求,则要求食品管理局向海关处发出“扣留通知”,建议海关处扣留食品,直到食品管理局认为满足了扣留通知书内规定的条件为止,并可向进口商和出口商发出“扣留通知”。本法计划5内提供了扣留通知书的样本。 第28款为处罚条款,向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或出口商如违反了本法,则在量刑后,被罚款,监禁或同时罚款和监禁。 第29款授权部长在官方公报上公布部分类别的食品,这些食品在进口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时,或从安提瓜及巴布达群岛出口前,通常需由检验人员检验。 本法案第32款规定,本法案开始实施后6个月内及每年结束后的45天内,进出口食品的人员应向食品管理局提交一份去年业务活动的报告。该报告应包括食品发货,进出口食品的数量,食品事件或事故的概要,及指出不符合进口国法律要求的进口食品。"
涉及产品:
“食品”...拟用于人类食品和饮料的加工、半加工或原料物质,包括食品源、农业产品、可用于食品的植物及微生物,口香糖,以及无论用于何种目的,能与食品混合的任何成分,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仅用于药品的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3日
内容简述:
食品药物管理局正在修订食品添加剂法规,对在冷冻或冷藏软体甲壳类动物[如牡蛎及蚌蛤等]内使用离子辐照控制弧菌[Vibrio]类及其它食源性病原体做出了规定。采取该措施,是为了回复国家渔业协会及路易斯安那州农林局提交的申请。
涉及产品:
软体甲壳类动物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23日
内容简述:
"本法规修改对2-amino-4,5-dihydro-6-methyl-4-propyl-s-triazolo(1,5-alpha) pyrimidin-5-one[又称""PP796""]免除残留限量的要求,将百草枯二氯化合物配方内的用量提高至不超过0.3%。"
涉及产品:
使用百草枯二氯化合物[paraquat dichloride]的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9日
内容简述:
本草案对牛肌肉、脂肪、肝脏及奶内的兽药头孢匹林(cephapirin)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涉及产品:
头孢匹林(cephapirin)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9日
内容简述:
"该拟订草案将蘀代现行的1973年杀虫剂法案,由于该法案不能全面执行对杀虫剂进行有效管理所需的活动。另外对于其它有毒化学物质,包括工业化学物、油漆、毒品加工化学物及与化学武器相关的化学物,尚无有效立法管理。 需要紧急关注并且在本法草案中涉及的方面包括: 杀虫剂注册; 杀虫剂进口; 杀虫剂销售; 杀虫剂及含杀虫剂产品的广告; 杀虫剂储存; 杀虫剂处理/杀虫剂盛具; 杀虫剂运输; 处理、或暴露于杀虫剂人员的职业安全考虑; 有害生物控制运营机构执照; 杀虫剂进口商及杀虫剂的注册; 出售、制造及/或储存杀虫剂场所的注册; 杀虫剂标签。 分析、检验及医务检验人员的权利及责任。 本法草案涉及具体的杀虫剂注册及杀虫剂注册人的指定。这对防止对人类健康及环境有害的杀虫剂进口及许可是极为重要的。该法草案还批准将现在的委员会成员由5人增加到9人。 这将拓宽委员会的技术力量,以便更有效地应对出现的挑战。 该草案还涉及现行立法未专门涉及的有害生物控制人员。 由于有害生物管理人员的增加,及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有必要在法律中做出相关的规定。 监管部门包括: 杀虫剂及有毒化学物的注册人员 消除许可 分析员、检验员、医务检验员及其他人员 控制产品 违反禁用物质或产品 禁用物质或产品的法规 检验人员的权利 分析 医务检验人员 查封产品的扣留及没收 法规 违法 处罚 公司违法 证据及证明的充分性 记录保持"
涉及产品:
杀虫剂及毒性化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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