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2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烟碱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涉及产品:
烟碱(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芬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2日
内容简述:
航空法规OPS M2-9规定了涉及芬兰航空法案第6部分第2分部第1、2和4项中提及的飞机和装置的芬兰航空法案第7章和第8章规定的例外。 本法规同样还包含了技术和操作规定,以及关于此类飞机和装置的驾驶员知识、技能、经验和年龄要求。
目标理由:
<br>- 2008年2月20日的,关于民用航空领域通用规则,并且规定欧洲航空安全局不适用于本法规中提到的飞机和装置,所以有必要发布关于这些飞机和装置的国家规定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216/2008。<br> - 监视此类操作的职责更广泛的转移给运动航空组织。<br> - 本法规采用了与欧洲其它地方相同的标准和要求,并且在共同市场内部去除了潜在的贸易限制。<br> - 新的航空法案1242/2005已于2006年1月1日生效。<br> - 运动航空法规(PEL M2-70)的修正案已于2008年1月15日生效。
涉及产品:
飞行风筝、滑翔伞、装置、重量转移控制超轻型飞机、动力降落伞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哥伦比亚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2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2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法规涉及在欧盟零售阶段的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标签。法规主要采用了关于初榨油和特级初榨油原产地标签规则,以及遵循国际橄榄油理事会(IOC)最后更新的关于此物质标准和方法的,关于初榨油和特级初榨油某些感观特性的标签规则。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防止欺诈行为
涉及产品:
CN 1509-1510 – 橄榄油、橄榄果渣油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蒽醌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因此,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涉及产品:
蒽醌(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列入其附件中的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最迟不迟于2010年12月31日撤回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委员会决议草案仅涉及这些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的附件中列出的物质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的附件中列出的物质的通报人通知委员会,他们自愿撤回其对这些活性物质的证明。因而这些活性物质应当不包括在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然而,依照法规(EC) No 2229/2004的第24 e 条和第 25 (3)条规定,成员国将必须不迟于2010年12月31日撤回现有的授权。<br> 依照指令91/414/EEC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于2011年12月31日终止。
涉及产品:
15种杀虫剂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芬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航空法规OPS M6-1包含芬兰航空法案第6条第4款涉及的运动伞使用规定。法规还包含运动伞的技术和操作规定及跳伞者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年龄要求。
目标理由:
<br>- 2008年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民航领域共同规则及设立欧洲航空安全局的法规(EC) No 216/2008不适用于本法规提到的降落伞,因此需要颁布关于降落伞的国家规定。<br> - 本法规提出了与欧洲其它地方一样的标准和要求,取消了国内市场交易的潜在限制。<br> - 新的航空法案1242/2005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涉及产品:
降落伞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进口到泰国的食品用陶瓷和搪瓷器具须有卫生证明。通报还规定了食品用陶瓷和搪瓷器具释放的铅或镉的许可限制,与公共卫生部通报No.92 (B.E.2528(1985))保持一致。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食品用陶瓷和搪瓷器具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一氧化碳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因此,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涉及产品:
一氧化碳(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取消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和插座标准的强制性地位
目标理由:
安全及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插头和插座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根廷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草案规定了呋嘧醇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委员会决议草案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呋嘧醇是该工作程序第三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在对该活性物质的评估期间,确定了许多利害关系。特别是,基于所获得的信息,在现场和使用条件的所有评估中,操作人员和工人的暴露超过了AOEL(可接受操作暴露水平)。而且,关于毒物学研究中使用的批次杂质分布图没有可利用的数据。因此,基于所获得的信息,不可能得出呋嘧醇符合包括在指令91/414/EEC附件I中的标准的结论。<br> 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呋嘧醇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限定为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即,自本决议草案批准日期起18个月。
涉及产品:
呋嘧醇(杀虫剂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根廷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骨油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因此,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涉及产品:
骨油(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标题为“酒精饮料”的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拟修订“酒精饮料”标签上的警告文字并用下面文字代蘀: 1. 禁止向20岁以下的人出售酒精饮料。 2. 20岁以下的人不应饮酒。
目标理由:
公共卫生部部长根据酒精饮料管理法B.E. 2551 (2008)修订酒精饮料容器上的警告标签是必要的
涉及产品:
饮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韩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报告产品待机功耗及在不符合待机功耗标准的产品标签上标明“本产品不符合待机功耗要求”已成为强制性的。在2008年8月28日首先对电视机执行新法规后,MKE计划自2009年7月1日起将范围扩大到计算机、监视器、打印机、多功能装置、机顶盒和微波炉。
目标理由:
根据2005年7月22日 “韩国待机计划2010” 公布的减少待机功耗国家路线图的要求,为了保护环境,鼓励采用低待机功耗能效产品,。
涉及产品:
电视机,计算机,监视器,打印机,多功能装置,机顶盒,微波炉HS: 8528.72.1010, 1020, 2010, 2020, 3010, 3020;8471.50.1000;8528.51.1000, 9000;8443.32.1010, 1030;8443.31.1010, 1030;8528.71.2090;8516.50.000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韩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草案要求主要由儿童消费的糖果类小包装产品,根据其尺寸标明产品名称、保质期、营养成份等,以提供正确的信息。 为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OEM (原始设备生产商)产品应在主显示板上标明“OEM产品”,并在三聚氰胺等制造的设备、容器和包装上粘贴警告标签。
目标理由:
保护消费者及促进公众健康
涉及产品:
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斯洛文尼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由于没有欧洲或国际标准,SIST/TC NAD成员国决定制定单独的国家标准。 控制中间蒸馏油中的微生物含量及增加脂肪酸甲酯(FAME) 含量的要求在SIST 1011:2008第6版中已删除。
目标理由:
安全和消费者保护
涉及产品:
石油产品(译者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韩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出口食品证明表自2008年10月1日起修改。为向申请者提供方便修改后的证明表以电子形式颁布,并且具有防伪功能。
目标理由:
-
涉及产品:
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10月21日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标理由:
<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 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 硫酸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 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因此,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涉及产品:
硫酸(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