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5日
内容简述:
考虑到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安全,动物卫生与福利法案的第73条规定了禁止饲养,进口,贸易和看管依照该条款指出的动物种类。为确保在动物卫生与福利法案的第73条中规定的禁令被遵守,依照部级裁定的法令草案引入鉴定和注册制。
目标理由:
见6;考虑引入鉴定和注册制的可能性。
涉及产品:
(攻击性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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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5日
内容简述:
为由有机农产品和其它制作的酒精饮料的生产方法和标签制定标准。
目标理由:
保护消费者利益
涉及产品:
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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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5日
内容简述:
水产品贸易标准条例涉及法规2406/96/EC的实施。这一营销委员会条例废除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海洋鱼类贸易标准1972条例和由营销委员会为鱼类制定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基础鱼类变种1973条例。这些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法规103/76和104/76衔接,是欧共体法规2406/76的前身。
目标理由:
此条例包括的欧洲法规来自有关贸易标准的欧共体法规2406/96,并规定可基于长度准则进行大小等级划分
涉及产品:
引自1996年11月26日为某些水产品制定的共同体贸易标准——欧共体理事会指令第3条,第一段,第一点,第二和第三点水产品(鱼类)。(2406/96/EC, OJ L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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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4日
内容简述:
此标准草案规定了对钢罐的原料,设计,结构,工艺,测试,标志以及维护的要求。
目标理由:
为使用者安全
涉及产品:
液化石油气钢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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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4日
内容简述:
此标准草案规定了被核准用于液化石油气的贮存,处理和运输的低压非燃罐的重新质量验证的方法。
目标理由:
为使用者安全
涉及产品:
液化石油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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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4日
内容简述:
这些修正议案的目的是阐明法规和反映加舀大的国际承诺。这些修正议案将要:——禁止从计测剂量滤气器中回收的受控物质的再使用,除基本目的外;——修改溴代甲烷缩减计划表以反映我们的国际承诺;——在受控物质表格中添加溴氯甲烷 (白色标准1011) ,并且从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它的生产和消费。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毒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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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4日
内容简述:
此标准草案规定了如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03:第一部分所规定的用持水量对液化石油气罐的修理的要求,并通过了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03:第二部分的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消费者
涉及产品:
液化石油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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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4日
内容简述:
加舀大种子规划提出了若干项服务性工作,它包括种子标准的制订、种子的认证、种子公司的注册、进行特殊活动的专门认可、培训、信息、检验及实施等内容。 由于九十年代中期的财政压力,加舀大农业与农业食品部食品及检验分部(FPIB)与加舀大工业部的委托人就恢复提供服务性工作增加费用进行了磋商。加舀大种子栽培者协会(CSGA)、加舀大种子贸易协会(CSTA)及加舀大商业性种子分析协会(CSAAC)组成了一个谈判小组,以响应FPIB的“商业联盟计划”(BAP)。其结果之一就是于1996年成立了加舀大种子学会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行为
涉及产品:
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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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规定撤销对植物保护产品包括六氯化苯的许可。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六氯化苯(杀虫剂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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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韩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按照IEC标准,将规定安全标准: -电缆:包括IEC 60702-2 额定电压不超过750V的无机绝缘电缆 第2部分的11个标准;终端设备; -电气设备的插头:包括IEC 60884-2-1 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插头和电源插座的15个标准; 第2部分;熔融式插头的特殊要求; -环境测试:包括IEC 60364-5-56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第56章:安全服务等3个标准; -旋转电机:包括IEC 60034-2 旋转电机 第2
目标理由:
电气设备安全控制法案第5条。
涉及产品:
电缆、插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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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日本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制定出有关无线电台的无线电设备的技术标准,以引进用于数字式多路存取系统的自适应调制法。
目标理由:
通过制定无线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引进有关用于数字式多路存取系统的自适应调制法的实用技术。
涉及产品:
用于数字式多路存取系统的无线电台的无线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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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这些报告草案对于所进行的科学评估作了描述,并且建议对澳大利亚食品标准法典中的标准A18 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增加许可食品名单。报告起因于对产自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三种防虫马铃薯新品种的食品的认可申请,这些食品列在标准A18中。 为了防止包括科罗拉多马铃薯甲虫(CPB)及抗马铃薯Y型病毒(PVY)在内的一定范围的虫害,Russet、Burbank和Shepody三种马铃薯新品种已经基因改性。这些马铃薯在商业上通称为新叶aY型马铃薯。新叶aY型马铃薯是通过转化两种基因来防止CPB和PVY的。这两
目标理由:
正在讨论中的申请首先是与健康相关的,并且是关于人类健康保护和安全保护的。对标签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要求。
涉及产品:
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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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捷克共和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法令定义了香料、食盐、脱水制品、调味品及芥末术语。将其划分为类、组及小组列在附录中。法令还对标签、质量技术、市场营销、仓储、运输及销售制定了要求。
目标理由:
使捷克的法律体系更接近EC法规
涉及产品:
香料、食盐、脱水制品、调味品及芥末。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捷克共和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法令定义了淀粉、淀粉制品、豆类及油籽等术语。将其划分为类、组及小组列在附录中。法令还对标签、质量技术、市场营销、仓储、运输及销售制定了要求。
目标理由:
使捷克的法律体系更接近EC法规
涉及产品:
淀粉、淀粉制品、豆类及油籽。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3日
内容简述:
规定撤销对植物保护产品包括苄氯菊脂的许可。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苄氯菊脂(杀虫剂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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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1日
内容简述:
货车(标识及测试)法规1988对于毛重大于3,500 Kg 的货车的检验要求作了规定。(a)道路车辆(结构及使用)(修正号)法规2000和(b) 机动车(经批准的)法规2000的规定目前均处于通报阶段。 如果类型属同一系列的机动车以前曾获得过单独批准但没有进行这种再次标明,货车的设计或适用的运载为总车重能够达到3,500 Kg至5,500 Kg之间,该货车应再次标明运载总重不得超过3,500 Kg;且将这类机动车纳入单独批准的范围内。 这些法规修正案将(a)中包括的已再次标明的货车和(b
目标理由:
目前,对毛重超过3,500 Kg 的所有货车要求进行国家型式批准。总的来说议案的修改是:只要毛重不超
涉及产品:
机动车:设计或适用的运载重量为3,500 Kg至5,500 Kg之间的货车。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1日
内容简述:
这些法规代蘀了机动车辆(经批准的)法规1996,并且建立了单独的机动车辆批准(SVA)修订制度,还对进入英国使用之前的单独的机动车辆的设计和结构的批准制定了一些新的技术标准。 修改了目前的“私人进口”规则,以避免滥用并且确保对进口10年以下的旧车进行测试,因此提高了二手进口车的标准。 对于大多数要求单独批准的小汽车,要求提高安全、防护(防盗)及环境标准。轻型货车的要求也与那些小汽车的要求大致一致。少数类型的车辆将继续允许现有(标准)SVA的要求,如业余爱好者制造的机动车/工具车、数量极少的专用
目标理由:
指令70/156/EEC的第1条把个别批准的机动车从型式批准范围而不是适用范围中剔除出去。法规议案将
涉及产品:
机动车辆:客车(M1类)和轻型货车(1类);设计毛重不超过5,500Kg的一些其它货车;具有最大自重超过410 Kg 的某些三轮车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1日
内容简述:
机动车(经批准的)法规2000目前正处于通报阶段。那些法规的表3规定了获得单独机动车批准所需的基本技术标准;并且表4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加强标准的应用。 SVA检查手册是一个指导测试者如何进行测试的非法令性指南。此外附录A列出非欧洲标准,该标准被认定为可用来代蘀批准标准的表3中规定的基础标准的;附录B列出了可用来代蘀表4中加强标准的蘀代标准。
目标理由:
指令70/156/EEC的第1条将单独的机动车批准从其它可适用的型式批准制度中分离出来。提议的检查手
涉及产品:
机动车:客车(M1类)和轻型货车(N1类);某些其它设计毛重不超过5,500 Kg的货车;某些具有最大自重不超过410 Kg的三轮机动车。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11日
内容简述:
道路车辆(结构及使用)法规1986对在英国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结构所适用的所有技术标准作了规定。其中,法规描述了对表示规定重量限制在或低于机动车所能使用的范围内的标牌的安装,即贴在机动车上的牌子。 机动车(批准的)法规2000目前正处于通报阶段。其中,它规定出对于毛重低于5,500 Kg 的货车的单独批准的要求。受到通报的法规修正案规定:设计或适用的运载重量为3,500 Kg至5,500 Kg之间的货车,如果类型属同一系列的机动车以前曾根据机动车(批准)法规进行过单独批准的话,该货车应标明运载重量为3,
目标理由:
目前,对毛重超过3,500 Kg 的所有货车要求进行国家型式批准。总的来说议案的修改是:只要总重量不
涉及产品:
机动车:设计或适用的运载重量为3,500 Kg至5,500 Kg之间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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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捷克共和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9月6日
内容简述:
法令草案遵循EC指令(371L0319),规定出对液体表(非水表)的要求。
目标理由:
将欧洲共同体(EC)指令(371L0319)转换成捷克法律。
涉及产品:
液体表(非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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