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党百年话标准(79):农村标准化全面支撑美丽乡村建设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1年09月10日 转载于 中国标准化

为发挥标准化在支撑美丽宜居乡村长效机制建设和模式创新、固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重要技术作用,201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联合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截至2021年6月共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141个。同时,自2014年起,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的指导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会同全国12个省级标准化研究院100多名科研人员,研究探索涵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符合中国特色的农村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多部委于2020年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122号)和《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207号)。农村标准体系的建设,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理论基础。
随着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启动,农村领域相关标准陆续发布实施,从技术层面有效支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5年,发布实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原创性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住建部、中央农办、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建村〔2016〕274号)将该标准作为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唯一依据。
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发布实施《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 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 38837-202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GB/T 37066-201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导则》(GB/T 37071-2018)等系列国家标准,为农村地区厕所改厕、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统一的要求,引导“厕所革命”规范化推进,有力促进了我国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发布实施国家标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699-2020),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有效推动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解决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的作用。
在乡村治理方面,发布实施国家标准《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标准的实施使村务公开更加全面、真实、及时、规范,进一步深化了村民自治实践。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下一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所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农村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领域标准供给质量,加快村务管理、数字乡村等重要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宣贯实施,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供全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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