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首次针对组合结构编制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0年09月15日 转载于 中国标准化

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张喜刚为组长的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制组中国工程院院士聂建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侯兆新的《规范》编制工作汇报,对规范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规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体现了组合结构工程建设在目标、性能、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拆除再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要求,各项技术要求合理,内容符合标准体系改革精神,突出了《规范》的技术法规性质,各项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
随着新型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的不断涌现、结构体系的不断创新,不同材料、结构构件、结构体系之间灵活运用组合概念,使各种材料、构件或体系扬长避短,可以获得一系列性能优越的组合构件或组合结构体系,统称为组合结构,其在我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本次《规范》编制是我国首次针对组合结构专门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既涵盖多种组合结构构件和体系,也涵盖组合结构全寿命周期。包括:钢材、混凝土、木材、复合材料等多种组合、混合结构;建筑和桥梁组合结构中组合梁、组合楼板、钢管混凝土柱、型钢混凝土梁柱墙、钢板组合剪力墙等;还包含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拆除等环节。
《规范》由中冶建研院、清华大学、重庆大学等29家单位的67名专家历时三年多时间共同编制,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中的全文强制标准之一,全面贯彻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理念,涵盖了建筑、公路与市政桥梁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多种组合结构,促进了高性能材料及其高效组合技术、高性能结构体系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推动高性能组合结构可持续发展。《规范》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技术标准,实现了与国际主流组合结构标准体系的协调与技术接轨,提升了我国组合结构技术的国际竞争力体现了我国组合结构工程的系统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以及国际组合结构技术的最新进展,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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