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系统性保障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6年02月14日 转载于 国家信息中心
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正处于从技术探索迈向规模化、商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安全与风险保障是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出台《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低空经济发展全局,构建了覆盖全链条、全场景、全主体的低空保险服务体系,既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的细化落地,更是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创新,兼具指导性与操作性,对构建低空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健全政策体系,筑牢低空保险发展制度根基
《意见》将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作为首要任务,通过规划引导、监管嵌入、机制鼓励,为低空保险规范化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这是推动保险体系深度融入低空经济的前提。
在规划引导方面,《意见》明确将保险纳入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总体部署,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促进低空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在监管规则嵌入方面,《意见》要求将保险机制纳入低空安全监管体系,把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机制鼓励方面,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运用保险工具,推动低空保险从“被动覆盖”向“主动保障”转型。政策体系的完善,为低空保险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也为后续强制投保、服务落地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建立强制投保制度,守住低空经济公共安全底线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风险的公共性特征,《意见》明确加快建立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这是筑牢低空公共安全底线的关键举措,也是《意见》的核心亮点之一。
《意见》提出加强全链条管理,推动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审查前置条件,研究建立与强制投保相关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处置程序等制度规定。同时,要求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明确基本责任范围和最低保障限额,着力解决强制投保“落地难”问题。强制投保制度的建立,不仅能有效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还能倒逼运营主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服务保障,构建全链条场景化风险防护网
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是《意见》的核心抓手,通过优化全产业链保险保障、精准服务应用场景,推动保险从“产品供给”向“服务赋能”升级。
在全产业链保障方面,《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围绕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等全产业链,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探索低空新型风险保障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支持低空产业拓展海外应用。在应用场景服务方面,提出根据农林作业、低空巡检、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等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实现场景需求与保险服务精准匹配。“全链条+场景化”的服务体系,推动保险真正融入低空经济各领域,成为产业发展的“安全护栏”。
四、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夯实保险服务核心支撑
低空经济风险复杂、技术密集,对保险机构的数据能力、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意见》围绕数据基础建设与专业能力建设两方面,着力提升保险行业可持续经营能力,为服务落地提供保障。
一方面,推进数据基础建设,明确要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推动构建低空风险信息共享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风险定价与监测预警,解决“定价难、风控弱”问题。另一方面,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保险机构会同低空航空器制造、运营企业加强对新型风险的研究,提升可保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的专业性。数据与专业能力的双重提升,既能保障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又能推动保险服务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防控、事中干预”转型,提升风险管控质效。
五、完善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地,《意见》从统筹协调、风险防控、宣传推广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加强统筹协调方面,明确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指导各地落实有关要求,破解在低空保险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内控管理,有序拓展业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深化宣传推广方面,开展低空保险的教育培训和公众普及,提升经营主体对低空保险的认知度,引导企业主动投保。组织保障的强化,有利于确保《意见》从政策设计走向落地见效,为低空保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总体来看,《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完善低空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产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变的关键一步,其系统性安排既回应了产业风险保障需求,又契合安全监管要求,通过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强制投保制度、强化服务保障、提升经营能力、完善组织保障,护航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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