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1年07月12日 转载于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晋城市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晋城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以下简称事权清单)。明确了市纪委监委机关等3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进一步落实了晋城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主管和监管责任,健全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管体系。
事权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失职照单追责、尽职照单免责的原则制定。事权清单的出台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对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密切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晋城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地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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