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党百年话标准(39):以改革促创新 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1年07月21日 转载于 中国标准化

浙江是标准化战略的发源地和实践地,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取得实效”。在国家大力推进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背景下,浙江基于转型升级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和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提出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均衡性发展,率先提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标准化改革的落实、落地,为全国提供浙江实践、浙江素材、浙江经验。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浙江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2018年3月,继浙江之后,山西、江苏、山东、广东四省申请并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除了省级试点以外,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还批准武汉、沈阳、许昌3市开展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批准如皋、阳朔开展国家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至此,全国形成省、市、县不同层面同步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格局。
2018年6月,国家标准委会同浙江省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将浙江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形式下发各地参考。
2019年7月,为了解掌握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对5省、3市、2县共10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和改革创新先行区开展了第三方中期评估。
2019年10月,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在义乌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崔钢出席会议,浙江、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5省3市2县等试点的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2020年10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在浙江义乌召开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交流座谈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强调深化标准化改革是一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过程,要求准确把握标准化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定位,加强协同、持之以恒,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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