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WTO关于促进环境友好型农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的法案
通报时间:2012年10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文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法案标题由“环境友好农业养殖法案”改为“促进环境友好农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法案”。理顺了环境友好农业和食品认证系统,建立了更系统化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和无杀虫剂农业产品认证制度(标题,第19和34条); - 新规定了认证经营者和认证机构责任。增加了除收回认证以外的处罚,如当认证经营者违反法案时,撤销或中止认证标签(第22、24和27条); - 如果获悉外国政府正在操作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水平等于或高于本法案规定的韩国认证制度,则同等外国认证可以被承认(第25条); - 改进了禁止错误行为规定并澄清了认证经营者和认证机构采取的后续措施,包括随机抽查和收集样本。增加了认证经营者的罚金,加强了认证机构的处罚(第30、31、60和62条)。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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