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限量
通报时间:2013年11月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现行的规则Env-A 4100通过规定各种消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上限,降低了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量。由于这些规则于2013年9月24日到期,所以提议重新采用这些规则。作为在现行的规则期满前提交本通知的结果,按照RSA 541-A:14-a中的规定,在服从其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现行的规则将继续有效。根据对臭氧运输委员会(OTC)模版规则的修订,提议了修订,以增加定义、增加消费品类别、修改一些现有的VOC限量、增加一些产品的VOC限量,并且对油漆稀释剂和多用途溶剂增加特定的要求(OTC的简述在以下6(b)中提供)。 具体来说,提议对建筑、面板、地板粘合剂,以及建筑防水粘合剂提高现有的VOC限量,并且提议降低对一般用途的粘合剂、汽化剂或燃油喷射进气口清洁剂、气雾引擎脱脂剂、地板油/蜡(木地板蜡除外)、气溶胶型通用清洁剂、气溶胶型通用除油剂,以及洗衣淀粉/上浆/织物后整理产品现行的VOC限量。另外,提议对除胶剂、空气清新/消毒两用剂(气雾剂)、防静电产品、汽车挡风玻璃清洁剂、非气溶胶浴室和瓷砖清洁剂、刹车清洗剂、消毒剂(气雾剂和非气雾剂)、电吸尘器、电子清洁剂、织物清新剂(气雾剂和非气雾剂)、鞋类或皮革护理产品、涂鸦去除剂(气雾剂和非气雾剂)、头发定型产品、多用途溶剂型油漆稀释剂;消毒杀菌剂(气雾剂和非气雾剂)、剃须凝胶、气溶胶临时头发颜色、马桶/小便池护理产品(气雾剂和非气雾剂,以及木制品清洁剂(气雾剂和非气雾剂)增加VOC限量。 提议增加出售在生效日期前制造的产品的规定,以便售完现有的库存。 本规则提案同样还将禁止出售或制造含有任何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或三氯乙烯的多用途溶剂或油漆稀释剂,须经允许出售的,杂质组合量按重量应等于或小于0.01%。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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