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杀虫剂标签管理法规修订草案

通报时间:2019年2月2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1.为使农业杀虫剂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GHS)并与国际危险标签一致,应设计一个协助农业杀虫剂企业申请标签的商业支持信息技术(IT)系统。信息技术(IT)系统产生标签样本,并允许对产品信息进行规范,包括危险图示和危险声明。IT系统还为农业杀虫剂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标签使用或修改应用程序。 2.为避免不合规标签,如在包装上使用贴纸或粘贴新标签和原始标签修正信息,本修订案增加了对标签修改申请的新要求。在进行标签修改申请后,必须在一定时限内更换原始标签(第3条已经修订)。 3 .本修订案对农业杀虫剂标签上要求的信息项目进行了修改。需要作用模式分类代码和产品条形码。此外,为了符合GHS,警告标签和给用户的通知将替换为GHS危险图示、警告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修正案旨在实施用户手册政策。每一个农业杀虫剂零售单位都必须附有用户手册(第5条已经修订)。 4 .修订案修改了技术级农用杀虫剂标签所需的信息项目。警告标签和给用户的通知用GHS危险图示、警告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代替(第6条已经修订)。 5 .为了确保农业杀虫剂标签的可见性,修订案对企业的标签增加了新要求。此类标签文本或图像中提供的信息不得与农业杀虫剂标签上法律要求的信息重叠(第7条已经修订)。 6 .为了遵守GHS并根据性质对农业杀虫剂进行分类,修订案对技术级农业杀虫剂和配方农业杀虫剂增加了新要求。危险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必须符合国家标准CNS 15030。警告标签由危险图示代替;给用户的通知用警告图示代替。此外,修订案增加了蜜蜂急性毒分类附件,以便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杀虫剂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控制(第12条已经修订)。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363
2019-02-26
19-1116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农业杀虫剂; 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学品(ICS 65.100)。
HS编码:3808.6900,3808.9112   ICS编码:65.100
5.
通报标题: 农业杀虫剂标签管理法规修订草案

语言:英语/汉语 页数:10/13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1.为使农业杀虫剂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GHS)并与国际危险标签一致,应设计一个协助农业杀虫剂企业申请标签的商业支持信息技术(IT)系统。信息技术(IT)系统产生标签样本,并允许对产品信息进行规范,包括危险图示和危险声明。IT系统还为农业杀虫剂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标签使用或修改应用程序。

2.为避免不合规标签,如在包装上使用贴纸或粘贴新标签和原始标签修正信息,本修订案增加了对标签修改申请的新要求。在进行标签修改申请后,必须在一定时限内更换原始标签(第3条已经修订)。

3 .本修订案对农业杀虫剂标签上要求的信息项目进行了修改。需要作用模式分类代码和产品条形码。此外,为了符合GHS,警告标签和给用户的通知将替换为GHS危险图示、警告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修正案旨在实施用户手册政策。每一个农业杀虫剂零售单位都必须附有用户手册(第5条已经修订)。

4 .修订案修改了技术级农用杀虫剂标签所需的信息项目。警告标签和给用户的通知用GHS危险图示、警告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代替(第6条已经修订)。

5 .为了确保农业杀虫剂标签的可见性,修订案对企业的标签增加了新要求。此类标签文本或图像中提供的信息不得与农业杀虫剂标签上法律要求的信息重叠(第7条已经修订)。

6 .为了遵守GHS并根据性质对农业杀虫剂进行分类,修订案对技术级农业杀虫剂和配方农业杀虫剂增加了新要求。危险图示、信号词和危险声明必须符合国家标准CNS 15030。警告标签由危险图示代替;给用户的通知用警告图示代替。此外,修订案增加了蜜蜂急性毒分类附件,以便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杀虫剂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控制(第12条已经修订)。
7.
目标与理由:为了应对国际化学品贸易的大幅增长,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法规来确保化学品使用、运输和处理的安全。国际上已根据法律法规采用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以实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的标准化和统一。CNS 15030是基于GHS制定的。MOL和EPA都使用CNS 15030作为化学品管理和危险通报的基础。 修订案旨在加强农业杀虫剂标签管理,使本地体系符合国际标准,并强调农业杀虫剂的特性及差异。  
8.
相关文件: •农业杀虫剂管理法案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40012
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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