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闭路逃生呼吸器的执行日期
通报时间:2018年11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通过放宽管制措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提出修订规定呼吸器制造商必须停止制造、标签和销售某些自给式自救器型号的截止日期的法律语言。 HHS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已经确定,停止某些自给式自救器型号的制造、标签和销售可能会导致依赖这些设备的地下煤矿工人的可穿戴大容量逃生呼吸器短缺。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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