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烯(TCE);重要新用途规则;某些消费产品中的三氯乙烯(TCE)
通报时间:2015年8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环保署(EPA)现对三氯乙烯(TCE)颁布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提出的重要新用途用于消费产品中的生产加工,三氯乙烯(TCE)在去污剂、脱脂剂、胶片清洁剂、马蹄抛光剂、润滑剂、镜边密封剂、辣椒喷雾剂中的使用得到豁免。属于SNUR的人员必须在三氯乙烯(TCE)重要新用途生产或加工开始之前至少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给EPA提供评估重要新用途活动的机会,及基于当时的信息,在活动开始之前防止潜在不合理风险的机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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