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儿童产品通用安全标准
通报时间:2015年2月1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儿童产品安全特别法案(2014年3月6日)的儿童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要求和工业安全管理要求转换为特别法案中的儿童产品安全要求。 儿童产品安全要求依照特别法案细则保留了“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儿童产品通用安全标准应按照产品项目单独颁布安全标准。 •儿童产品必须制定通用安全标准 •倾向于儿童产品必须默认遵守危险材料安全要求和物理安全要求: •危险材料安全要求(禁用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石绵等) •物理安全要求(小零件、边、锐边、磁铁规定等)。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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