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B.E“营养标签(No. 3)”
通报时间:2018年5月1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修订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Re: 泰国6岁以上人群每日“钠盐”参考摄入量(泰国RDI)营养标签,“钠盐”是与非传染性疾病(NCD)相关的营养素并且影响泰国人的健康,以便符合食品法典标准。 根据食品法案B.E.2522(1979)第5条和第6(10)条的规定,公共卫生部长特此通报如下: 第1条:1998年3月20日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No. 182 B.E. 2541 (1998) “营养标签”附件3泰国6岁以上人群每日营养素参考清单No.28中的每日钠盐参考摄入量(泰国RDI),应废除并由以下内容代替: No. 营养素 泰国RDI 单位 28 钠盐 2,000 mg 第2条:在本通报之前已经展示营养标签的食品和钠盐含量不符合上述每日钠盐参考摄入量的食品仍可售出,但自本通报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第3条:本通报在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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