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多溴联苯;重要新用途规则和测试规则
通报时间:2012年4月1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环保署正提议通过:指定六种多溴联苯(PBDEs)或这些物质由于某种化学反应产生的任何一种组合的加工作为一种重要新用途;指定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不继续使用的第七种多溴联苯,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生产、进口和加工作为一种重要新用途;修订关于某些多溴联苯(PBDEs)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第5(a)项,并且使关于重要新用途的豁免条款对于本行动不适用。将要求任何打算进口或加工包括在本重要新用途规则提案中的这七种多溴联苯的任何一种、作为某种重要新用途的物品一部分的人至少预先90天通报环保署,确保环保署有机会审议,并且如果必要的话,在其开始之前限制或禁止某种新的用途。环保署同样还正在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提议,将要求任何生产或加工包括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关于任何用途的条款中的商用五溴二苯醚(c-pentaBDE)、商用八溴二苯醚(c-octaBDE),或商用十溴二苯醚(c-decaBDE)的人,进行关于其对健康和环境影响的测试。环保署正在提议指定多溴联苯所有中止的用途作为重要新用途。如果环保署确定有人打算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生产、进口,或加工用于任何用途的商用五溴二苯醚、商用八溴二苯醚,或商用十溴二苯醚,将颁布测试规则。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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