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口到印尼的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法规修订草案(34页,印尼语)

通报时间:2016年8月2日  通报类型:遗补

内容简述: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DN/98/Add.2
2016-08-02
16-4129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以下  2016 年 07 月 29 日 的信息根据 印度尼西亚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农业部关于进口到印尼的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法规修订草案(34页,印尼语)

标题:农业部关于进口到印尼的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法规修订草案(34页,印尼语)
    本法规是对农业部关于进口到印尼的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法规No. 58/Permentan/PK.210/11/2015(在G/TBT/N/IDN/98中通报)的几项规定的修订。
    本法规包括进口要求、进口程序、控制和处罚。
    本法规对修订的农业部法规No. 58/2015 做出了如下规定:
1.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地方企业、社会机构或外国/国际机构的代理人应依照代表农业部长行事的畜牧兽医总局的建议执行进口;
2.本地牛肉吸收数量规定不再受到管制;
3. 可以给出附录I和附录II未列出的牛或非牛的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的类型,只要符合安全、卫生、健康和清真要求;
4. 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地方企业、社会机构或外国/国际机构的代理人提交建议的时间范围不再受到管制。建议申请可以在工作日的任何时间提交;
5. 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地方企业提出的建议不再要求本地牛肉吸收经牛肉产地的省和/或区/市级机构检验的证明。建议须附带符合格式2的畜体和牛肉分销计划;
6.局长发布关于畜体和/或牛肉的建议将考虑以前实现的进口和分销计划;
7.收到局长建议(在线)后,植物品种保护和农业许可中心主任将把建议提交给政府负责贸易事务的部长。建议将通过印尼国家单一窗口(INSW)门户网站提交;
8.颁布建议的周期不再受到管制;
9.产品HS代码和描述,包括每HS代码公斤(kg)数,必须包括在建议中;
10.建议中包括的建议数量应在每批货物附带的产品健康证明中列出;
11.建议有效期是自颁布之日起6个月;
12.执行进口的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地方企业、社会机构或外国/国际机构的代理人应每月报告附录I列出的畜体和牛肉的进口。应在下个月的15日之前按照格式3在线报告给局长。应附带受到进口电子记录相关规定影响的产品类型的进口声明扫描件;
13. 执行进口的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应在每周星期四按照格式4在线向局长报告畜体和牛肉的分销;
14. 违反进口许可、畜体和牛肉保质期及建议要求相关规定的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地方企业、社会机构或外国/国际机构的代理人,应受到书面警告、临时中止进口和/或分销活动或6个月不给出建议的处罚;
15.将建议数量包括在健康证明中的规定自本法规颁布之日起3个月生效。

本法规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目标和理由:
1.确保公众健康和内部和平、动物健康及环境卫生;
2.确保履行安全、健康、完整及清真要求;
3.为畜体、肉和/或加工肉产品的进口提供流动性和确定性。
相关文件:
1.食品法典委员会(如食品法典标准或相关文件标题或序列号)CAC/GL 24-1997:清真;
2.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2.1.14、2.4.9、2.4.6、2.7.11、2.7.13、2.7.14、2.8.3、2.8.1、2.3.4、2.3.7、2.3.8、2.3.14章。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负责机构:
农业部畜牧兽医总局
Kantor Kementerian Pertanian Bld C, 8rd floor
Jalan Harsono RM no. 3 Ragunan
Jakarta 12011 – Indonesia       
电话: (62 21) 7815780; 7827466
传真:(62 21) 7827466
电子信箱:kesmavet.pascapanen@pertanian.go.id 
网站:  http://kesmavet.ditjennak.pertanian.go.id/
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IDN/16_2950_00_x_.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IDN/16_2950_01_x_.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IDN/16_2950_02_x_.pdf

1
通报英文表格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