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
通报时间:2019年2月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第7条第4款,卫生福利部提出“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以规定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应遵循的布局、方法和其它要求。提出的要求将取代分别于2006年和2001年通过的“化妆品标签、说明和包装的指示要求”和“应在外包装上注明化妆品中包含的所有成分名称”。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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