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规草案,修订政府法规No163/2002制定选定建筑产品技术要求,经政府法规No312/2005修订
通报时间:2016年1月2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政府法规No 163/2002修订案加强国家层面的建筑产品管制,减少建筑产品使用期间的合法权益威胁。也是建筑产品的所谓规定产品必须在上市前就其是否符合政府法规列出的特殊技术要求进行评估,为了执行法案。统一的建筑产品(带CE标志)技术要求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法规(EU) No 305/2011“制定建筑产品上市统一条件”(缩写CPR)管辖。 在欧盟层面统一建筑产品技术要求始终通过建立新的统一技术规范执行。因此产品不断地从国家范围转移到统一范围。 然而同时,新的非典型产品或现有产品新版本正在进入统一技术规范不管辖或仅部分管辖的市场。预计未来许多建筑产品是非统一产品。此类产品必须在国家层面加以管制以确保其在建筑中的使用不产生危险,满足基本建筑要求。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