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在《2002年的公众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防范应对法案》、《医疗器械用户收费和现代化法案》,以及《2007年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修正法案》第2编中颁布的设备注册和列表要求
通报时间:2012年8月2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正在修订其法规,以反映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的设备注册和列表规定近来的法定修订。2007年9月27日颁布的《2007年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修正法案》(FDAAA),通过要求国内和国外的设备企业开始通过电子形式而不是纸质形式向FDA提交其注册和设备列表信息,修订了FD&C法案,并且同样还规定了要求企业提交这类信息的时间框架。另外,本最终规则将有利于FDA按照《2002年的公众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防范应对法案》要求的从外国企业收集补充的注册信息。本最终规则将更新法规中的某些规定,以提高提供给FDA的注册和列表信息的质量。为了完成一些重要的公众健康目标,FDA依赖完整和准确的注册和列表信息。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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