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修正案综述草案
通报时间:2011年11月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关于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将修订如下: (1) 只有在难以获得有机植物和畜产品等的情况下,才能限制允许使用非有机植物和畜产品等作为配料。 (2) 允许用作食品添加剂的物质: (i) 添加臭氧。 (ii) 撤销DL-酒石酸、DL-酒石酸钠、DL-酒石酸氢钾、酶处理卵磷脂和酶降解卵磷脂。 (iii) 添加或撤销添加乳酸、碳酸氢钠、碳酸钾、木灰和次氯酸钠溶液的食品。 (3) 允许用作化学药剂的物质: (i) 添加辣椒素(驱虫剂) (ii) 撤销植物和动物油、明胶、酪蛋白、黑曲霉发酵产品、香菇(香菇木耳)提取物、鸀藻提取物、甲壳素、蜂蜡、硅酸盐需物、膨润土和食用植物提取物。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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