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10页,英语)及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通报时间:2008年11月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1. 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 法规草案规定了关于消费品安全标准的普通程序要求,包括安全及标志要求、批准证 明、合格评定报告、违法行为和处罚、记录保留、主管部门、在马来西亚销售玩具的 过渡期。 2. 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法规草案规定在马来西亚销售或供应的玩具(法规规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法规规定的安全标准有: MS ISO 8124-1,玩具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安全; MS ISO 8124-2,玩具安全性-第2部分:易燃性; MS ISO 8124-3,玩具安全性-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迁移; MS 1774:第4部分,玩具安全性-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的实验装置; MS 1774:第5部分,玩具安全性-第5部分:实验装置以外的化学玩具(装置); MS 1774:第6部分,玩具安全性-第6部分:年龄警告标签图形符号; MS 1725,电子玩具安全。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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