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太阳能光伏系统法规(ERD-TA-012(V01 / 17))和沙特阿拉伯的附加要求
通报时间:2018年2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法规适用于配电服务提供商、合格消费者、承包商和将小型太阳能光伏系统连接到配电系统和/或与配电服务提供商的网络测量装置相关的其它人员。系统的容量必须在规定的容许容量内。系统必须位于合格消费者设施中。设施的容量不应超过2兆瓦。总容量不得超过5兆瓦,并且车辆应位于同一合格消费者拥有的不同设施内,在一个电力部门的供电区域内。容量不应小于1千瓦。系统必须与配电系统连接并安全运行。本法规不适用于容量超过2兆瓦或小于1千瓦的不与配电系统并行运行的太阳能光伏系统。本法规不妨碍投资者实施容量超过2兆瓦的光伏项目的权力,如果主要买方为此类项目制定了替代机制。如果需要,主管当局有权修改这些规定。 本法规内容规定如下: 1.简介 1.1申请地址和时间 1.2目的 2.定义 3.范围和适用 4.一般规定 5.合格消费者和单个项目容量 6.计数器 7.申请和产生的年度最高限额 7.1小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总功率限制 7.2适配器容量 7.3输送到配电系统 输送一般要求 8.连接小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程序 8-1步骤1:选择太阳能光伏系统承包商/咨询商 8-2步骤2:初步查询太阳能光伏系统 步骤3:采用设计 步骤4:检查和操作 9.认可和资格 9.1认可太阳能光伏系统咨询商/承包商 9.2采用太阳能光伏装置 10.测量和计费 11.鼓励安装小型太阳能光伏系统 12.网络测量装置 13.报告 14.维护 15.冲突管理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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