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1页(2行),韩语)
通报时间:2011年1月1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修正提案是: 6.1 规定了在保健功能食品营养信息上强制性标示碳水化合物的含糖量。这种标示不适用于含糖量低的胶囊、颗粒剂和片剂。 6.2 在经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功能信息标签上显示功能性评价。 6.3 在出口公司内部分销的进口保健功能食品上允许使用印刷好的韩语标签(或不干胶标签)。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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