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修订‘药品等安全性和功效审查法’。
通报时间:2006年12月20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提出的主要修订如下: (a) 使规定的文件类型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并在规定的数据清单中增加安全性药理试验数据。 (b) 细分所要求的关于新添加剂安全性和功效的文件的范围。 (c) 根据国际标准,修订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认可的新药和非新药需要提交的稳定性数据范围。 (d) 将符合生物等效试验标准的药品和普通麻醉吸入剂增加到可用等价数据代蘀作为规定文件一部分的生物等效试验数据的药品清单。 (e) 对某些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准备的毒性数据允许在药品上市后提交数据或免除提交数据。 (f) 将确定的传统格式登记的药品及同样的管理方式但剂量形式不同的药品排除在须经安全性和功效数据审查的处方药清单之外。 (g) 如果后续药与原有药物一样须经上市后监督,且后续药项目批准在上市后监督期满作出,则通过许可后续药的申请人申请安全性和功效数据审查,来缩短审查周期。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