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修正提案
通报时间:2011年12月2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为了与规划的执行北美排放控制区(ECA)的法规和国际标准相一致,从2012年6月1日开始,修订柴油燃料法规中的硫的法规提案(修正提案)将允许大型船舶使用最高含硫量为1,000毫克/千克的柴油燃料。 本修正提案同样还将: - 从2012年6月1日起,将出售供机车和小型船舶使用的柴油燃料的现行含硫限量从500 毫克/千克减少到15毫克/千克。 - 将生产、进口或在加舀大出售的柴油燃料的含硫量限制到15毫克/千克,并且将小型和大型固定发动机使用的柴油燃料限制到1,000毫克/千克,生效日期分别为2012年6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 本修正提案同样还包括了几项行政的修订: - 更新一项撤销的测试方法; - 提高了法规的可执行性; - 减少了报告的频率,以及 - 减少了与科学研究使用的柴油燃料相关的法规遵守负担。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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