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和燃料添加剂法规:2013年生物质柴油的可再生燃料量
通报时间:2012年10月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211(o)项,要求环保署确定2012年后在根据多年的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规定年度百分比标准中使用的生物质柴油的适用量。我们在2011年7月1日提议过2013年10.28亿加仑的适用量要求。为了充分评估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关于该提案的许多评议意见,以及收集更多的信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我们在2012年1月9日没有最终定下来在法规制定中规定2012年百分比标准的这个量的要求。在本次行动中我们最终定下来2013年生物质柴油10.28亿加仑的适用量。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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