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部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通报草案(No.2)B.E.2557(2014)
通报时间:2015年1月1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有害物质法,工业部根据有害物质委员会的建议,制定了有害物质清单草案((No.2)B.E. 2557(2014),纠正和增补2013年8月28日工业部有害物质清单通报2013中的有害物质如下: 1.修订了相关负责机构管辖的有害物质: · 农业部 -删除了1种物质:清单1.1 No.69氯酚 -修订了3种物质:清单1.1 No.195百治磷和No.639 EPN及清单1.2 No.1氯酚 · 食品药品管理局 ·修订了2种物质:清单4.1 No.164灭多威和No.194 EP · 工业建设厅 修订了11种物质:清单5.1 No.78氮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No.81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No.148五水硼砂,No.159氯化氰,No.242 BZ: 3-奎宁环酯,No. 296甲醛,No.298碳酰氯,No.306苯酚,No.484氰化氢,清单5.5 No.6胺吸磷: S-[2-(二乙氨基)乙基]O、O-二乙基硫赶磷酸酯及其烷基化或质子化盐类。 2.工业建设厅在现行清单中增加了7种有害物质,分别是:1)清单5.1 No.487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混合异构物),No.488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2)清单5.4 No.9异氰酸酯异构体或混合物,No.10树脂(苯酚或甲醛>2% w/w);3)清单5.5 No.13硫芥子气,No.14路易氏剂,No.15氮芥子气。此外,增加了新清单5.6(按特性分类的物质)。清单5.6由以下10类组成: ·No.1爆炸性,No.6腐蚀性 ·No.2易燃性物质,No.7刺激性 ·No.3氧化剂或过氧化物,No.8致癌物 ·No.4有毒物,No.9毒害生殖器官的物质 ·No.5致变物,No.10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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