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窗帘。
通报时间:2017年8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依照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制定的现行有线窗帘产品法规将被撤销,以未参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性能、标签和其它信息要求的法规提案代替。 法规提案将限制可触及绳索的长度和可能形成的绳圈尺寸,以消除窒息危险。法规提案要求,可触及绳索必须短到不能套住1岁儿童的的脖子(即长度不超过22厘米)或不能形成套住1岁儿童头部的圈套(即周长不超过44厘米)。不可触及绳索必须在产品的整个使用期内保持不可触及。 除上述限制之外,法规提案要求在产品、包装、说明和相关广告的警告中告知上述规定的危险和规范,并附有产生危险产品必须立即撤销的说明。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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