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部署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认证的决议草案No.44,
通报时间:2014年7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决议草案修订决议No. 103/2003部署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认证。 本决议草案规定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认证要求和管理程序,并规定了认证研究中心必须实现的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 依照本决议草案,药物注册时和注册后的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必须在认证研究中心实现。研究的所有阶段必须在巴西卫生监督局( ANVISA)认证的研究中心实现。 通过作为认证对象的各研究中心形成的检验报告,及通过ANVISA颁布的倾向性技术观点,承认认证依据对有效执行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宣布要求的核查。 在卫生主管部门证明没有执行现行药物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的情况下,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管理规范认证可以中止或撤销。请求新的认证必须通过具体请求规定实现,规定的文件在ANVISA网站可以获得。以前认证到期后新认证有效期是2年。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