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发动机排放标准的第218部分,以及通则第200部分提案
通报时间:2009年11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该局提议修订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发动机排放标准的第218部分,以及修订通则的第200部分。本修正提案将简化现有的零排放车辆(ZEV)计划,增加遵守的适应性,并且在保持现有计划的技术促成性质的同时,建立新的零排放车辆技术的奖励。对所有2009年和随后的型号年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实施新的零排放车辆法规。该局同样还建议对道路机动车辆采用加利福尼亚州的实验性许可程序。本提议将使该局能够对正在纽约州试验的实验性污染控制装置发布反篡改免除。将对所有1993年和随后的型号年加利福利亚州认证的道路机动车辆实施该研究授权程序。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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