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和补充通知No.34/2014/TT-BNNPTNT“进口盐质量检验指南” 的条款的通知草案。
通报时间:2017年8月28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通知规定了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管辖的进口盐的质量检验的内容和程序。 以下情况的盐的进口不受本通知管辖,但必须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a)为再出口、转口或过境而临时进口; b)外贸商为出口生产或商品加工而进口; c)个人行李、用于测试或研究的商品样品、用于展览会或交易会的商品、用作化学分析试剂的精制盐(Pa)、捐赠的盐和化妆品盐、用于投放水族馆的盐; 本通知草案修订和补充的条款包括: -第3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 -第4条第1款; -第6条第1款和第2款; -第8条第2款和第4款; -第9条第3款; -修订了第11条、第15条和第16条中的某些条款。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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