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质-高浓缩营养补充食品
通报时间:2010年2月2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蛋白质-高浓缩营养补充食品”第6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产品应包装在能够保持产品特性、防止产品污染的适当容器中。 草案还规定了如下标签要求: •产品名称(类型名称)及确定蛋白质-高浓缩营养食品的主要特征参数; •成分列表; •营养信息; •净重; •工厂名称、地址及商标(如可能);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制备及使用说明; •相关机构的授权代码和日期; •原产地和原产国名称及地址; •声明“充分饮水是重要的”; •声明“在医学监督下使用此类产品”。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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