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法案修订案(2011:319)
通报时间:2016年7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修改烷基汽油规范,使得燃料供应商在燃料法案(2011:319)第2条“夏季”未规定的一年中的其它时间销售最大蒸汽压力95千帕的烷基汽油成为可能。夏季的最大蒸汽压力仍然是65千帕。欧洲燃料质量指令(98/70/EC)禁止超过最大蒸汽压力65千帕的最大蒸汽压力。燃料质量指令不包含一年中其它时间的最大蒸汽压力限制,仅包括夏季。因此本提案符合燃料质量指令。燃料供应商自愿选择在冬季供应最大蒸汽压力95千帕的烷基汽油或全年供应最大蒸汽压力65千帕的烷基汽油。最大蒸汽压力95千帕的烷基汽油可以减少人类健康和环境风险。最大蒸汽压力95千帕的烷基汽油被分类为1类环境烷基汽油,因而照此征税。环境类别对燃料税有影响。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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