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罐头
通报时间:2014年8月2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分别在海湾标准文件GSO“草莓罐头”第9、10和11条中规定的包装、储存和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其示出如下: 罐装草莓应当包装在适当和清洁的容器中,密封,以保护和保持其质量和安全; 容器应当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且远离热源和污染; 除了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海湾标准的要求之外,适用下列具体的规定,并且应当在该产品的标签上声明:(a)类型和包装介质依照第4条;(b)添加的可选食品添加剂,加上其数量;(c)有效期。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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