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燃料和生物液体可持续性标准法令修订提案(2011:1088)
通报时间:2018年4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法规规定了何时一种物质被视生产过程的最终产品或主要目标。如果一个过程通常被优化来生产一种物质,它应被视是该过程的最终产品或主要目标。但是,即使生产过程不经过优化生产的物质,也应被视为生产过程的最终产品或主要目标,如果该物质具有非能源用途,并且在过去的2年或更短的时间内该物质在市场上销售,其平均每公斤零售价格在同一时期超过优化过程物质每公斤平均零售价格的40%。后者不适用于直接来自农业、水产养殖、渔业或林业活动的物质。根据某些欧盟法律,尤其是ILUC指令和欧盟委员会理解诠释2010/C 160/02,ILUC指令附录IX第第e、f和h至 o项涉及的物质不应被视为生产过程的直接最终产品或主要目标,这在法令提案的规定中声明。 法令第17条涉及的措词被修订以更好地反映有关情况。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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