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自动售货机中的食物的卡路里标签
通报时间:2011年4月2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为了执行《2010年的患者保护和可负担医疗的法案》(可负担医疗法案)的自动售货机标示规定,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位于美国或其领土上的自动售货机出售的某些食物提供卡路里信息的要求。《可负担医疗法案》部分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其中要求,由从事该生意的拥有或经营20台或20台以上自动售货机的人经营的自动售货机,从自动售货机中出售的食物,在购买该物品之前不允许预期的购买者检查营养成分表,或在购买点不能用别的方法提供可见的营养信息,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必须公开该食物的卡路里数量。不属于《可负担医疗法案》要求的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可以选择通过在食品药品管理局注册,隶属于此联邦要求。规定公开从自动售货机出售的食品的卡路里将有助于消费者做出健康的饮食选择。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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