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部“对生产、加工、校准、存储、销售、分发或配发视力及眼睛健康处方医疗设备的企业规定技术和卫生要求”的决议草案
通报时间:2008年2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通报的决议草案对生产、校准、加工、存储、销售、分发或配发视力及眼睛健康处方医疗设备的企业规定了技术和卫生要求。涉及到以下方面:人力资源;组织;环境卫生与人员卫生;设备;配镜师;低复杂度光学车间或眼科实验室及假眼实验室;眼科实验室;隐形眼镜实验室;设备、附件、工具、机械和器具;维护和服务;存储和分发;原材料的处理;包装;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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