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产品(水壶)法规修正提案
通报时间:2009年6月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加舀大卫生部负责管理和执行《危险产品法案》(HPA)及其法规。《危险产品法案》的目的是通过禁止或控制对人类健康或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险的产品的销售、广告和进口,保护加舀大人的健康和安全。1974年,危险产品(水壶)法规规定了水壶中浸出铅的最高允许标准,随后于1991年进行了修订。这些法规在加舀大卫生部的适合于通过消费品的使用将对加舀大人的铅暴露减到最少的,“减少消费品的铅危险策略”引述的许多其它法规之中。拟议的修订将通过使最高浸出铅标准从0.05 ppm降低到0.01 ppm,使危险产品(水壶)法规符合“加舀大饮用水质量指南”2007版中确定的安全标准。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