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65部分:空气净化电器特殊要求
通报时间:2012年5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这部分的国际标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单相250V、多相480V的家庭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电器安全。 构成公共危险源的非家用电器,如在商店、轻工行业和农场中由外行使用的电器,属于本标准管辖范围。 只要可能,本标准涉及所有人在家中可能遇到的普通电器危险。而一般情况下不考虑: -人(包括儿童),其 -身体、感官或心智能力 -缺乏经验和知识,防止在没有安全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使用电器 -儿童摆弄电器 注释101请注意 -用于车辆、轮船或飞机的电器,必须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主管机关、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机关及类似机关做出规定 注释102本标准不适用于: -工业专用电器 -特殊条件场所使用的装置,如腐蚀或爆炸环境(灰尘、蒸汽或煤气) -建筑结构内安装的空气净化系统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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