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S-5,修订烟草法和不吸烟者健康法,并对其他法案作出相应的修订。
通报时间:2017年1月26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法案S-5提出修订烟草法,将蒸汽烟产品作为单独烟草产品类别管制。 烟草法重新命名为烟草和蒸汽烟产品法,包括防止年轻人尼古丁成瘾和使用烟草的规定; 允许成年人将蒸汽烟产品作为可能替代烟草的低危害替代品;总之,保护加拿大人的健康。法案还扩大了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的现有授权,适用于所有无治疗声明的蒸汽烟产品;有治疗声明的蒸汽烟产品将继续受食品药品法管制。 •定义:本法案包括蒸汽烟产品(含和不含尼古丁)定义,包括蒸汽烟系列设备(如电子或压力设备)与物质(如液体)。 •青少年获取:本法案建议禁止蒸汽烟产品销售给18岁以下的人。还提出措施,要求在线销售的蒸汽烟产品在交付时进行年龄验证。防止青少年获取附加措施(即禁止自动售货机销售)适用于蒸汽烟和烟草制品。法案还提出通过以后的法规,包括规定包装中包含多少蒸汽烟设备或多少蒸汽烟液体的法律授权。 •香料和成分:法案禁止涉及特定风味描述的蒸汽烟产品促销(如糖果和软饮料香料)。基于新兴数据和行业创新提出了禁止法案一揽表附加香料的法律授权。法律提案还禁止某些成分,因为它们暗示有益健康(如维生素)或活力(如咖啡因)。 •促销:蒸汽烟产品专门规定限制某些类型蒸汽烟产品的促销。 禁止生活方式促销(即与令人兴奋的生活方式相关),除非它仅限于成年人(如酒吧)。法案提出禁止免费提供蒸汽烟产品。此外,提出禁止使用烟草品牌元素来推广蒸汽烟产品。只要不吸引年轻人,品牌偏好(如标志、价格)和基于信息的广告(如成分)在任何地方都允许,只要不吸引年轻人。 •标签:法案包括要求蒸汽烟产品在包装和产品上显示信息(如健康警告、尼古丁浓度)的授权规定。具体规定在以后的法规中规定。 •向部长和公众披露信息:法案包括规定制定权力,要求蒸汽烟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定期向加拿大卫生部长提交有关装置和部件、物质、成分、销售、促销和研究的信息。 法律提案要求部长、制造商和进口商公布法规规定的关于烟草和蒸汽烟产品的某些信息。具体规定在以后的法规中规定。 •健康与安全:法案提出修订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以便可以通过法案解决由无治疗声明蒸汽烟产品引起的电气、机械和中毒危险。 有治疗声明的蒸汽烟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功效继续依照食品药品法处理。 •烟草产品平装和标准化包装:本法案支持实施烟草产品包装和烟草产品的综合平装和标准化包装要求。具体规定在以后的法规中规定。 法案还澄清了商标法,普通法将继续适用。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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