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
通报时间:2014年8月2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文件提出的法规制定提出制定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No. 150,要求轻型车辆(客车和轻型卡车(LTVs))具备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能力,并且规定了V2V设备和通讯的最低性能要求。NHTSA相信要求新轻型车辆的V2V通讯能力能够促进开发和引进先进汽车安全应用技术。某些V2V碰撞预警应用技术,如路口移动辅助(IMA)和左转辅助(LTA),依赖V2V通讯获取信息以侦测和警告驾驶员可能的安全危险,在缺少其它技术能力的情况下。所有这些应用技术应对路口撞车,这是美国驾驶员目前面临的最致命的撞车之一。NHTSA认为车辆与车辆间(V2V)通讯能力不会产生缺失的规定,因为对于以前已采用V2V通讯的消费者不产生任何直接安全效益。只有当大量车辆安装并且存在能够保证车辆之间通讯安全可靠的方法时,V2V通讯开始产生安全效益。NHTSA认为,如果没有其它车辆可以“说话”,没有单独的生产商愿意生产能够与其它车辆“说话”的车辆,不规定命令迫使集体行动可能导致市场失败。 通过本法规制定预先公告(ANPRM)和附带技术报告“车辆与车辆间通讯:V2V应用技术准备就绪”, NHTSA提供了初步研究结果。在报告中,NHTSA预估了V2V成本和2项V2V安全应用技术的效益,即路口移动辅助(IMA)和左转辅助(LTA),分别应对路口撞车和左转撞车。报告还探讨了实施V2V涉及的技术、法律、安全和隐私问题。NHTSA力图解释研究报告,征求有助于制定要求新轻型车辆具备V2V能力有效提案的额外信息、数据和分析意见。通过强制在所有新车上使用V2V技术,但不要求具体的安全应用技术,NHTSA认为这种能力能够转化为促进市场驱动的各种安全应用技术,及可能为驾驶员节约时间和燃料的机动性和环境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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