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管理设计用于供人类饮用的水处理设备技术规定”的部颁法令
通报时间:2010年11月1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由12条组成的本草案从供人类饮用的水处理设备的卫生角度规定了认定和评估安全性的标准。第3条至第6条规定了制造商和分销商的一般义务、接触水的设备和材料的一般和特殊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和负责装配和安装的单位的信息,以及安装说明书和规定。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所有设备的广告业和确保相互认可原则实施的主管部门必须达到的标准。第9条详述了国家、地区及特伦托和博尔扎诺自治省之间关于市场管理和观测协定的结论。最后的三条规定了处罚、新技术法规生效的术语、撤销1990年12月21日的第443号部颁法令,以及在生效后六个月的过渡期的期间可适用的措施。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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