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决议草案nº 116-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关于活性成分和赋形剂的警告语
通报时间:2011年1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决议草案规定了巴西商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警告语,目的在于确保能够获取合理使用药品的安全、充分信息。本决议草案适用于所有在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注册或通报的药品及在药房合成的商业药品。 公司必须向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通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文字修改情况,根据本决议规定,国内生产或进口到国内市场的药品必须在决议生效后180天内使用新的标签和说明书。 本决议撤销2003年5月29日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决议RDC n. 137、2003年9月23日决议RE n. 1548、2002年1月25日ANVISA决议RE n. 1第2条第1款和第3条第3款、1998年5月12日决议Portaria n. 344第80、81、82、83、84和85条。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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